首页 › 分栏目 › 要闻 | 专题 › 文章: |
大陆著名律师张鉴康为法轮功辩护 (上)
* 声援高、郭律师及孙文广教授 张鉴康律师表示,他完全赞同和支持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上书、辩护,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以及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为法轮功学员给人大、政协上书的行为,他表示应该对他们的行为给予大大地肯定,他愿意在他们的签名网站上都签上他的名字。 * 愿意继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张鉴康律师表示,法轮功学员应该有信仰的自由,他曾为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代理案件,他说,如果还有法轮功学员找他,他还愿意继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他表示他本人虽然不炼法轮功,但周围接触过不少法轮功学员,觉得他们都是好人,炼功身心健康,挺好的。 张鉴康律师表示,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应该让大家去做判断,而不应该用所谓的某一个政治领袖,就那么一点浅薄的学识,从他那么一点自私狭隘的观念出发,给法轮功下个定义,他无权那么做,虽然他有政治权力,但在历史的层面上,他是无权的,是小丑一个。 * 不中国律师界需要国际声援和发挥整体力量 张鉴康律师指出,现在中国律师界整体上还是萎靡不振,绝大部份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在中国律师职业环境非常恶劣的情况下,在共产党的政治暴力、司法强权高压下,中国律师的道德在溃败。他希望国际社会能够提供更多的帮助。 他认为,在中国的律师里面,有象高智晟、郭国汀这样的人物,能够挺身而出,发出良心的呼唤,是很好的事情,可惜,还缺少横向联合的效应。如果中国律师这种良心的呼唤能够走向共鸣、整体的力量,那就很好了。他希望通过法轮功学员,能够形成这种合力,不管是对于中国大陆来说,还是对于世界人权国家来说,都是很有益的。 * 人权事业艰难 但正义必胜 张鉴康律师表示,从事人权事业的人在中国现在很艰难,在法律界也是如此。他认为法制败坏的最终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政治腐败,法律臣服于政治之下,共产党有一切资源。就法律领域来说,案子首先都很难立,共产党会找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张鉴康律师指出,共产党做坏事时自己也是很恐惧的,他们一面在黑暗中制造黑暗,在罪恶中制造罪恶的时候,他们的手在发抖。张鉴康律师认为国际、国内的声援非常重要,大家声援的义举对于本身就在发抖的施暴者打击很大。共产党不怕孤胆勇士,但如果一个人一旦遇事,别人能为之呼吁,共产党就害怕。张鉴康律师认为正义必胜,要坚定这一点。
记者:最近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上书、辩护,郭国汀律师也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为法轮功学员给人大、政协上书,不知您怎么看近期这些公开为法轮功声援的行为? 张鉴康律师:这是好事。我是完全赞同,也完全支持。我愿意在高智晟和孙文广教授的两个签名网站上都签上我的名字。 我设法跟高律师联系,一直还没联系上。最近听说为了林牧老先生的事,高律师要来西安,我本来想正好碰碰面,就有关问题交换一下意见,可是听说他被滞留在北京了。很令人遗憾。 记者:您和高智晟、郭国汀律师以前有过接触吗? 张鉴康律师:没有,我现在没有他们的电话。如果有他们的电话,我会给他们打电话,表示问候和敬意。 记者:您对孙文广教授上书的事怎么看呢? 张鉴康律师:我是完全赞同,也完全支持的。我也乐意联署我的名字。 原来每一年在两会期间我们都搞过上书,连续有好多年了,89年以后,尤其是从93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但是后来我们上书以后,人大的信访部门从来没有跟我们接受过,没有任何答复,就是公安部门来过问一下,就是过问一下,但是他也不说你上书的事儿,只是来扰动一下,说跟你谈谈话,问问情况,问我最近干啥了。 应该很明确地指出,这种情况绝对是非法的。按照共产党自己的信访制度,这都是不对的。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能用公安警察的力量来对待。所以,现在就我个人来讲,我确实对向人大上书有一种疲惫的感觉。 虽然我刚才说到疲惫,觉得上书是绝望的表现,对共产党完全绝望了,但是我永远不气馁。我只是在考虑是不是有其它的更好的行动、手段,更有效一点。 记者:以前好象还没有人为法轮功公开上书? 张鉴康律师:对,为法轮功向人大上书这还是首次,应该给予大大地肯定。如果他们允许我联署名字的话,我会很乐意的。 民间社会有这样的呼声是很重要的。这样非常有助于共产党内部的开明派或者民主派为中国人权民主事业做一些贡献,能够促进朝野互动。 记者:那好,我就帮您在他们的签名网站上签上您的名字。 张鉴康律师:可以,可以加上,完全可以。因为我跟高律师没有办法联系上,我也想通过您转达我对他们的敬意。 记者:法轮功的话题在国内还是很敏感。最近有这些正义的人士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说话,不知您有何感想? 张鉴康律师:我想这是个好事。很久以来,我也和高智晟律师一样,有一种很孤独的感觉,在律师界里面。 我本人虽然不炼法轮功,但周围接触过不少法轮功学员,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炼功身心健康,挺好的。最近我为其中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代理。这位法轮功学员,霍女士,曾经是解放军系统的干部,后来转业到西安体育学院图书馆。2004年上半年,她被送到洗脑班关了3个月,没有任何手续、证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3个月。 她出来后,就请我为她代理此案。2004年11月25日前后,我们要求西安市公安局确认把霍女士强行送进洗脑班是非法的,但是石沉大海。我还帮她向西安市公安局外事处申请“因私护照”,他们在电脑中搜索,发现她炼法轮功,就不给办,不予理睬。 后来,我帮霍女士写了一份诉状,起诉西安市公安局行政违法的行为,寄到西安市中院以后,西安市中院立案厅借故不予立案,借口说被告是属于另外一个区的,应该在那个区的法院去立案,结果霍女士跑到区里,区法院说,你没有证据啊,你怎么能证明西安市公安局办学习班,把你关了三个月呢? 按照国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是负有举证责任的,也就是说西安市公安局在这个案子中是有举证责任的。原告说,你办学习班,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被告如果认为自己没有侵犯,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规定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区县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证据,就把霍女士的案子退回去了,不予立案。其实这和我当初的预计也是一样的。 记者:在国内,为良心犯、法轮功学员等辩护是不是很艰难? 张鉴康律师:很艰难、很艰难。法律臣服于政治之下,共产党有一切资源。案子首先都很难立,他们给你找各种理由不予立案。象有些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手续,人身自由被剥夺了、被侵犯了,可是监察机关硬是说你没证据。按道理,这种行政违法案件,被告人应该有举证责任的。要举证,他没有任何手续,就把人关起来了,秘密的,或者诱骗去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让人怎么举证? 人身深受其辱是真实发生的,家人去探望开介绍信,都是这样的,没有其它的文字上的材料,如:“拘留决定”、“劳教决定书”之类的,如果有的话,那这个证据当然很充份了。如果有的话,告他行政违法,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就是从实例上告了。原告告你首先就是程序违法。 现在中国的律师里面,有象高智晟、郭国汀这样的人物,能够挺身而出,发出良心的呼唤,是很好的事情,可惜,我们还是缺少横向联合的效应。如果中国律师这种良心的呼唤能够走向共鸣、整体的力量,那就很好了。但愿通过法轮功学员,能够形成这种合力。不管是对于中国大陆来说,还是对于世界人权国家来说,都是很有益的。 中国律师界这块太弱了,完全是偏离了世界律师在人权事业上的那种突进的力度和方向,完全偏离了,都是在所谓的务实。好多人不接政治案件,连刑事案件都不接,因为共产党会去刑法里的有关条文,说律师代理人伪证罪之类的,第306条,过去我们写过文章,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强烈要求修改。但是在立法层次上,中国律师是一个弱势群体,即使可能个别人挣了不少钱,但是他基本上不发出什么作用,基本上都是用在挥霍上了,用在优化自己的生活方面了。中国律师在立法环节里面和薄弱,象在全国人大里面,律师很少,法律草案都是有关部门弄出来的。 我记得前几年,99年的时候,我曾经为中国的律师界人权屡屡为司法当局侵犯,写过一篇文章,在中国律师杂志上刊登了,当时律师在合法的执行律师公务的过程中,经常被无端地拘禁、甚至殴打,曾经有一个法院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律师的意见和法官相左,结果法官就恼羞成怒,命令法警把律师扣在藤条椅上,殴打了40多分钟,非常严重的。后来那个案件不了了之,我们就没有再看到下文。 在我们西安也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情,当一位律师提出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程序有违法的现象时,一位姓赵的女法官就在律师的脸上打了好几个耳光。后来那位女法官从西安市法院系统调到外地去了,仍然做她的法官。 另外还有我们所的一位律师,他们母子俩都是律师,正好前几天我还见到过那位女律师,快70岁了。她和她的儿子都在我们西安的碑林区法院工作,为一个案件中的不同的当事人做代理的时候,因为座位的问题,当时也不是在正儿八经的审判庭开庭,而是在法官的办公室里面,为座位问题,为律师带没带律师证的问题,发生口角冲突,撕打起来。当一些法警打儿子的时候,那位女律师就高喊着“打人了,打人了!”,结果有人过来朝着这位不到80斤重的女律师身上、腰上乱踹,踹得她大小便失禁。 这类事情非常多,特别多。 后来,很有讽刺意味的是,西安市的司法局、碑林局的政法委员会,还有碑林法院几家组成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是:法官是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但是言语方面不文明,可是不承认有殴打的行为,说查无实据。 后来,那位女律师的住院费用说是让司法局承担,当时我们所在的陕西第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输自支的律师事务所,最后这个医疗费用由我们所自己承担了。我们的人被打,医疗费还由我们自己承担。 曾经有一次那位老律师很生气,在人大开会的时候,她说:我很想到北京去,我去伸冤去。我说:我跟你一块去。这位老律师的丈夫本身还是一个检察院的检查官。 所以我想在中国律师这个职业环境非常恶劣的情况下,在党文化的高压下,党的政治暴力、司法强权高压下,律师这种道德素质,有时不得不这样,为了生存,委曲求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如果老打败官司,就没人请你了。有时法官就是在弄权,有时律师不好驳法官的面子,就越来越助长了法官的威势,法官就不可一世了。 长期以来,就慢慢形成了奴化的现象。在奴化的过程中,中国律师的道德就全线溃败了。很多比我年轻很多的人经常跟我说“你太幼稚了”,说我很幼稚。我只能苦笑。 记者:象法轮功这个问题,涉及全国性的范围,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的关押行为基本上都是非法操作。中国律师界对此的反应如何呢? 张鉴康律师:很麻木。我不说现在。根据我的观察,西安市这地方法轮功学员应该说很多的,但是有很多律师就是随风倒,反正上面批判,我就跟着批判吧。曾经有一个人跟我聊。我说,我认识好几个法轮功学员。他就说,那你赶快挽救他们一下。竟然说这种很可笑的话语。 记者:听起来好象跟中共官方的腔调一样。 张鉴康律师:一模一样的。那是一个共产党员律师。还有一位在律师界颇负盛名的律师,一个副会长,私下里跟我聊起来,很神秘地问我:你说政府打击法轮功,你说到底是法轮功错了,还是政府错了?他问我的意见,我给他表明我的意见,我从一开始就表明我的意见,我说,法轮功学员应该有信仰自由。 记者:他们通常是对法轮功真相还不太了解,还是即使了解了,也畏于压力不敢做辩护呢? 张鉴康律师:应该说,大部份是不了解,都没看过法轮功的书。我想。既然没有看过,就不应该批判人家。批判总得有前提条件啊。 记者:其实中共就是怕人看法轮功的书,所以就禁书、烧书,因为他知道人们一看法轮功的书,就知道好,共产党自己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张鉴康律师:是的。文革时,好象还做摘录什么的。共产党要是觉得法轮功有问题,可以把法轮功的书摘录摘录嘛。摘录都做不到,还别说是印刷了。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应该让人民去做判断嘛,而不应该用所谓的某一个政治领袖,就那么一点浅薄的学识,从他那么一点自私狭隘的观念出发,给法轮功下个定义,他无权那么做。虽然他有政治权力,但在历史的层面上,他是无权的,是小丑一个。我在任何地方,都敢下这个结论:小丑一个。 我的一些朋友,尤其在北京的朋友,都在说:某人下这么一个指令,打压法轮功,是最愚蠢的。 还有一次,我在北京参加一个聚餐会,一位老人,74、75岁的老人,他联想到焦国标先生写的文章《讨伐中宣部》,他说,这样的好文字能出来,是因为焦国标先生是做新闻媒体工作的,教新闻学的,他对这种党文化施加在新闻上的暴虐感同身受,所以他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来。 说到那儿,老先生话锋一转,说:那么现在谁给法轮功说话呢?法轮功是中国当今最大的弱势群体之一。谁为他们说话呢? 记者:您说的那位老先生是谁呢? 张鉴康律师:这是我亲耳听见的,但现在还不便公开他的姓名,出于对他安危的考虑吧。对不起啊。 记者:没关系,我能理解。是不是有些人觉得法轮功学员搞政治,在这上面有障碍。 张鉴康律师:在共产党看来,说真话就是搞政治,一切集权政权都是这么看的。就是修条马路之类的公益性活动,也算是政治,他认为你跟我交往就是搞政治。 记者:对于法轮功学员的上访请愿等活动,全都扣上“搞政治”的帽子。要是按共产党的概念,吃饭、生活、生存,都是搞政治。 张鉴康律师:法轮功学员的这些行为都是正常的,人民嘛,是一个群体嘛。想这样去表达自己的诉求,这种和平的请愿,何罪之有啊?!共产党已经被吓得寝不安寐了。 最可气的是,他认为你搞政治不行,我可以搞政治。政治是我们家的,任何其他人不能进来。 记者:您觉得现在对于高智晟、郭国汀律师正义的行为,国内律师界的反响如何呢? 张鉴康律师:因为好多人可能没有看到,反正在我的周围,前两天,我在网上点了高智晟律师的名字,看到了高智晟律师写的东西,还有袁红冰先生写的《侠之大者》的文章,也很有感触。律师的评论文章,好象还没有看到,我是指在论坛上的帖子。 记者:也有可能,有人写了,但很快就被删掉了。 张鉴康律师:也有可能。我还特别注意看律师界怎么评论。我只是从高律师写的那篇文章里看到,很多和他相熟的人劝他:说那样做不好,自讨苦吃。 那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律师现在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整体上还是萎靡不振的,绝大部份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都是在为吃饭而发愁。实际上,很多律师吃饭问题是不存在的,是借口。还是一个怕。象高律师,还有我,应该说经济条件比其他律师更差一些。 中国许多律师和法官,你搞司法腐败,我搞律师腐败,叫“腐败合流”。整体上道德的自觉要走的路还是很长的。 记者:其实跟整个中共对各个领域的高压控制有关。 张鉴康律师:是的,跟整个高压控制有关。为了自己的饭碗,正象哈维尔所讲的,这些无权者,生怕自己职业有问题,孩子就学有问题,方方面面的就是为了这些东西。所以我们的中国律师和我们中国的普通公民一样,慢慢地都弱化了、奴化了、卑微化了。 记者:象您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是否还会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呢? 张鉴康律师:只要他们愿意请我,那我就愿意为他们辩护。 记者:您不怕受到威胁吗? 张鉴康律师:我好象已经习惯了。我记得93年的时候,我曾经怕过,这个我老老实实承认。当时,我刚拿上正式的律师职业证,我就签名了。当时是为了一个集体拆迁案件,就发个倡议书,希望公民们团结起来,保卫人权。 当时考虑在1989年大镇压之后,我们中国公民的活动空间很小,人们都把自己封锁起来,不敢跟别人交换意见,不敢跟别人谈话,不敢流露自己的心声,不敢哭泣。在那个时候,我拿到律师证,我没有想到先用这个谋求财富,别人认为我有种英雄冲动,想当英雄了。 但是我当时就这样想的,用我的律师身份来签名。结果这一签,就不可收拾,公安局的人来了,查我家,搜了我好多材料。强迫我交待“团结保卫人权”这么个倡议书,是不是要倡导搞成一个组织。我还给别人辩护呢,我们是倡导保卫人权,是倡导团结保卫人权这么一种行为,并没有说我们要成立一个组织。我说我们成立一个组织,那不就是反革命集团了吗?因为93年的时候,中国的刑法里面还有“反革命罪”。97年才修改的。 那是12年以前的事儿,那次仅仅是因为一个倡议书,当时那种紧张我现在还觉得好象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警车呼啸而去,好家伙,就好象出现了大搜捕一样。当时我也犹豫,我是走,还是不走。后来还是决定不走,看他怎么办。 从那以后,就习惯了。 记者:后来您就经常做这种正义的为人权呼吁的事情,是吗? 是的。一直在做,但就是长期以来没什么进展。总觉得,有一种疲惫的感觉。包括给全国人大上书,给政协的呼吁,以前是主动地用用这种方式,现在觉得这种方式一直在用,很单调,好象也没有太大的效应。 记者:但其实这种正义的声音是很有意义的,不一定能够及时或者在短期内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这种声音在传播,在唤醒更多的人觉醒,尤其是当大多数人还在麻木的时候,这为数不多的先行者,也是需要极大的道德勇气和正义感的。 张鉴康律师:对,对,对,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我没有联署名字,是因为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也是合伙人之一,我觉得可能不太方便,但如果有这种辩护的需要,我一定会乐意接受的。可惜一直没有,没有法轮功学员来找我。 记者:这次您说出来了,可能大家就知道了。可能是因为互相之间没有桥梁,没有沟通的渠道。几年前,据说中共下指令说律师不能给法轮功学员做辩护。不知您听说此事了吗? 张鉴康律师:我听到过,但没见到文字。他们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就贻笑天下了。因为即使是杀人犯,都要辩护,甚至还指定辩护。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就实在是难以理喻了。 记者:因为中共知道对法轮功的所有行为都是非法的,都未经过合法的审判程序,而且是全国性的大规模的违法行为,他们自己应该也是非常恐惧和心虚的。 张鉴康律师:是的,他们很恐惧,很恐惧。他们一面在黑暗中制造黑暗,在罪恶中制造罪恶的时候,他们的手在发抖。我想,他们如果还有一点良知的话,晚上也会寝不安寐的。 |
|
|
相关文章: |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