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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的言论在证明什么? (图)
一个懂得“仁道”的人,不仅自己能好好当人,也会把别人、社会与天下都用“仁”的标准去对待。是以,一个讲仁重义的国家,虽不言人权,人权已在其中矣! 人权是一个西来的概念,其根源来自于西方人对“人”的认识。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的序中,一开头便说:“我觉得人类各种知识中最有用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事实上,“人类对人类自我的认识”直接影响人类本身的幸福,人类如何能够正确对待自己,那就是人性的指标。 西方的人权理论主要可从基督宗教对人的看法来探讨。根据基督教的讲法,人权从何而来?其实是从上帝造人而来。因为人是神造的,因此人享有上帝给人开创的生存条件,当然也包括基本人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其他人的人权,因为那逾越了他的本分。 笔者认为,真正要实践西方人的人权精髓,得从基督教的人的理论来看。人是神造的,那么他必将感谢神恩,不辜负神的创造,所以他会尽己之力去侍奉上帝,荣耀主。反过来说,他也会把其他人看做是神创造的,必能真正的去尊重他人,救助他人。这就是为甚么西方人会不辞辛劳跑到非洲、印度,乃是更多需要关爱的国度的精神泉源。同样的,这也是西方社会对人权落后国家持续施压的理由。 其实,从中西双方的思想信仰来看,有没有“人权”概念,乃至于“人权入宪与否”,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人们如何真正的做为人而存在着,而不是做为其他人的奴隶而苟延残喘,仰人鼻息。 据报导,一名美联社记者问安南秘书长:“有没有向中国表示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切”后,中共外长李肇星越殂代庖地答道:“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的回答很含混。我明确地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有保护人权的条款。” 这段新闻证明了中共外交部长至今还不懂得人权的精髓是甚么。法律只是保障人权的最低一道防线,有了保障人权的法律,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人权高于法律的层面是人心,也就是人人内心的互相尊重,一种宗教式的博爱精神。 中共外长无法直接面对问题,因为他对人权所知也仅止于此。是以他只能用这招“顾左右而言它”,转移外国记者的提问。事实上,中共把人权入宪又如何?那只证明了中共过去一直违反宪法,迫害人权。中共把宪法拉来当成自己迫害人权的垫被,进一步污蔑那部残破不堪的宪法。是以,中共外长的言论也证明了:他不懂宪法是甚么! 其实,共产邪教的“人学”是甚么?共产党不妨看看你们的人的理论,人是不是被贬低至一个唯物教里的生产劳动工具了?中共党徒被共产邪灵附体那么久,对于人、对于人权的认识都是扭曲的。是以,江泽民才可能对西方媒体大言不惭,说现在是中国人权最佳时期,完全违背了中华民族内圣外王的人道主轴。 正因为共产党不把人当人看,中共独裁下的人权才会沦落至极低的水平。正是因为共产党扭曲了人性,它的党徒才会搞不清楚人权是甚么,乃至说出“人权已经入宪”等歪理。然而,实际情况是,中国人被共产党像奴隶一样地管着,只有“当奴隶的权力”。 是以,中共不倒台,它所“恩赐”的甚么人权,只是骗人的把戏。举国都不把人当人看,谈甚么人权,那只是“假人权”而已! 〔原题目:人、人权、假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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