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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與自己的生命爲敵
 
作者:龍泉墨客
 
2005年10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9月份以來,東至黑龍江,西至寧夏、新疆,南至廣東,幾乎是全國範圍內接連發生多起大規模所謂「執法人員」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在江氏恐怖集團,特別是其中兩大幹將曾慶紅和羅乾的罪惡榜上又添新罪。

這裏說的「綁架」,乃是因爲受害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爲而無端遭到人身拘禁,由於所謂的「執法人員」行爲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故只能稱作「綁架」。

比如據明慧網得自中國大陸的消息,2005年9月23日星期五一大早,黑龍江省大慶市惡徒動用大批警力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據覈實,至少有30名大慶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非法抄家、綁架善良公民的過程中,惡徒們未出示任何證件,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大慶法輪功學員李慶祚及女兒、兒媳被非法劫持後,家人到讓湖公安分局問個明白。分局局長竟說:「我們接到省裏的統一指示,叫我們9月23號按名單抓。」當家人追問:「他們犯了國家哪一條法律?」他們卻說:「李慶祚態度不好,被抓上車時還喊『法輪大法好!』」

身穿制服的歹徒將大慶採油三廠法輪功學員唐增葉當街劫持後,還將她父母和弟弟的家也抄了,面對唐增葉親人的質問,他們竟說:「唐增葉有網絡問題。」網絡問題是個什麼罪?有江、羅、曾流氓集團撐腰,歹徒們氣焰之囂張可見一斑。

姑且不論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自由,即使按照中共現有那點由橡皮圖章人大通過的「法律」,任何人都無權僅僅因爲法輪功學員煉功或者讀法輪功書籍而對之進行抓捕(注:1999年公安部頒佈的所謂「六禁止」通告,民政部頒佈的所謂「取締」通告,都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規,因爲憲法規定只有人大具有立法權。)。在6年多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中,江氏集團早將中共殘存的那點裝門面的所謂「法制」糟蹋殆盡。一個社會談不上起碼的法制,何來和諧?中共最高當權者如果真心要建設所謂「和諧社會」,則唯有先將竭力踐踏法制的江、羅、曾非法流氓集團的首惡以及死心追隨者逮捕歸案,並交人民公審。

9月份以來,44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得以證實。6年以來僅僅因爲堅持真善忍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到2744人。這是兇手們遲早要面對的血債。

中國的政治和法律不可能永遠背離世界文明的潮流,中國的法制總是要走向光明的,行惡之徒遲早要面臨審判,這一點大概不需要多少智商誰都能看得出來。曾經不可一世的皮諾切特、薩達姆最終不是都不得不面臨人民對其罪惡的審判麼?如果不是缺乏智力,那麼就是缺乏勇氣,江、羅、曾恐怖集團至今還不敢面對自己親手對國家和人民犯下的罪惡,而選擇自欺欺人,捂着自己的耳朵眼睛,一條黑路走到底,指望能把法輪功徹底鎮壓下去,動用一切國家資源妄圖把自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永遠掩蓋住——至少做夢希望在自己「屍骨未寒」之前不會暴露。

然而強制的手段無法改變人心,這在人類的歷史上已經多次得到充分的證明了,其實在中共幾十年無休止的運動中也已經得到了證明,暴力根本無法改變人們的思想和信仰,這一代的中共官員們事實上都有親身體驗。時代畢竟也不同了,中共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徹底關起國門搞鎮壓,花費百姓數十億元的互聯網防火牆早被各種破網工具戳得千瘡百孔,國內的迫害事實能傳出去,海外的真象資料也能傳進來。法輪功不但在海外洪傳70多個國家,在中國國內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明白真象,加入修煉人羣;許多領導明白真象後也在自己職權範圍內保護法輪功學員。事實上連610的警察們心裏也都明白,法輪功是不可能被鎮壓下去的。

雖然江、羅、曾恐怖集團的惡徒們在行兇時叫囂得很瘋狂,其實也不過是掩蓋其內心的虛弱和恐懼——這恐懼和虛弱已經強烈到首惡們不得不命令大小嘍羅用一切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保證書」,從表面上製造其「強大」和鎮壓的「勝利」。這種自欺欺人的「精神勝利法」不正是其色厲內荏的生動體現麼?

按照我們中國人先輩留下的智慧,「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越是來勢洶洶的東西,越不可能持久,而其消退也越迅猛。在江、羅、曾恐怖集團中效力者如果明智點,早該乘大廈轟然倒塌之前及早抽身退步,脫離罪惡團伙,爲自己贖罪,爲停止迫害盡力。

這裏也想正告江、羅、曾,沒有人能夠一手遮天的幹盡壞事,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有,這是歷史規律。也不要存僥倖心理——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

你們做惡之時雖然自我安慰,口中強辭說「無神」,然而內心卻未必那麼坦然。做惡真不會有報應麼?你們其實最清楚這些年來兇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司法部門,如610辦公室,抓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其警員、官員遭災、遭難,甚至得惡報非正常死亡的比率,遠遠大於其它部門。要真那麼坦然江澤民又何必到九華山上香、又何必躲在家抄寫地藏經?!你們所做的一切罪惡,不但地上有無數雙眼睛盯着,天上也有無數雙眼睛盯着呢!逃得過麼?!

安徽定遠縣城隍廟有一幅發人深省的對聯,特抄錄如下,給江、羅、曾手下的死黨嘍羅們作爲警戒:

淚酸血鹹,悔不該手辣口甜,只道世間無苦海;
金黃銀白,但見了眼紅心黑,哪知頭上有青天。

人啊,不要爲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與自己生命的永遠爲敵。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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