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3月19日報道說,《南方都市報》老總喻華峯今天上午一審判決,由廣州市東山區法院作出貪污罪名成立的裁決,判喻華峯有期徒刑12年。被判十二年,李民英十一年,同一天,總編程益中清晨被逮捕,涉嫌罪名爲貪污、行賄、私分國家資產等等,不一而足。

有網友評論說,根據判決書,喻華鋒貪污了職工的10萬元獎金,卻從自己口袋裏拿了80萬元向李民英行賄爲職工謀取「提前領取獎金」的不正當利益。兩相抵消,他賠本70萬元,並得到12年徒刑。這樣一個人,居然成爲中國最優秀的報刊經營人之一。這到底是發生在現實的中國,還是《鏡花緣》中的「某某國」?

南方網4月8日報導, 記者從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原南方都市報副總編程益中因涉嫌「貪污」犯罪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

報導說,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在查處原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喻華峯貪污一案中,發現原南方都市報副總編程益中等人涉嫌經濟犯罪問題。經查,程益中在任南方都市報主編主持該報全面工作期間,於2001年6月,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喻華峯等人冒用該報社廣告部業務員李某某等5人的名義,提取公款人民幣155萬元,並將其中 58萬元與喻華峯等人共同私分,程將其中10萬元佔爲已有,已涉嫌構成貪污罪。另外程益中還涉嫌其他經濟犯罪問題。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於2004年3月17日對犯罪嫌疑人程益中立案偵查;3月19日對其刑事拘留;4月1日依法決定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貪污」成了咱國家的萬金油,往哪裏抹都靈。

現在,北京已經非常明確:香港不許直選,港首由北京指定,這就是「一國兩制」,民主社會的臺灣眼瞅着香港這塊「樣板」會怎麼想?其實我說不用看香港,看大陸就行了。要是象臺灣學生那樣叫總統對話,總統回答慢了還不行,學生說9日對話,總統說12日對話都不行,還要威脅總統。他們想不上課就不上課,他們以爲總統不需要處理國事呢。 問問大陸人,這些要求在大陸行得通行不通?在大陸,他們要和江澤民對話,門兒都沒有,警察先給你送到神經病院。

有網友氣憤的說:說這話的人不是活得太舒服了,就是別有用心。有網友說:這些人就欠生活在大陸,在那兒他們就都老實了,先不說他們敢不敢威脅江澤民,就說他們敢往中南海前面一躺,警察連問他身上哪裏有癢癢肉都沒工夫,上去先是幾電棍,然後拘捕,判刑。

講理?看見南方都市報的老總、總編沒有?南方都市報是最受歡迎的報紙,最敢說真話的報紙,怎麼樣?先給你判上十幾年刑!臺灣學生哪,那時候你該哭着說:我不鬧革命了,我想臺灣的民主!

王丹在接受臺灣媒體採訪時說的很中肯:「見好就收」,再沒完沒了破壞臺灣民主法制的人,就是在求獨裁統治。喜歡獨裁統治的這種人應該趕緊申請移民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