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邪教協會所有活動都是透過政府及其媒體的參與,用其成員宗教或科技身份,向中國大陸和國際社會發布和解釋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理由,向中國當局建議鎮壓法輪功的措施,製造反法輪功的理論,並直接參與各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活動。
調查報告指出,中國反邪教協會在兩千年十一月十三日成立。隨後,在中國各省、市,甚至企業和學校中迅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並動員社會人士參加、展開反對法輪功學員運動。成立至今,全國和地方共舉辦展覽宣傳活動、報告、演講、座談會等千餘場;建立了中國反邪教網站;製作影視片二十多部,出版刊物四十萬冊。到目前,各地仍在陸續成立反邪教協會。
調查報告說,該組織主要發起人和成員都是具有宗教或科技身份的黨政高級官員,他們聲稱是民間的志願者。理事長莊逢甘、中國科協副主席;副理事長兼祕書長王渝生、中國科技館館長;副理事長傅鐵山、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主席;副理事長聖輝、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等十八人。協會的成員和常設辦事機構人員都已經在政府編制內了,辦事機構都設在政府機關內,辦公用房、用車等基本設備和工資等主要開支都由政府解決。
調查報告又說,中國和各地反邪教協會的活動接受黨委、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的領導和直接指揮。可以看出,反邪教協會是各級黨委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遍佈全國各個省市各個階層。在中國,爲當局鎮壓法輪功出謀劃策,協助宣傳,爲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推波助瀾。在國際,積極參與大陸境外的反法輪功宣傳,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尋求解釋,將迫害延伸到海外。
調查報告強調說,中國反邪教協會及全國各省市反邪教協會,是以反對法輪功爲主要甚至是唯一目的的組織。這直接違反了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該條例第四條規定,社會團體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從章程可以看出,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損害法輪功學員和羣體的合法利益,敗壞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名譽,侵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跟以往對人民的迫害,完全來自統治者不同,這是以一個民間團體的名義,對人民進行思想信仰迫害,這在中國近代史上是罕見的。在對法輪功學員所有迫害中,很多組織團體不同程度的參與了,但是隻有反邪教協會以此爲主要或唯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