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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跟從江澤民!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以身試法」被判有罪(多圖)
大紀元記者李曉葵多倫多報道,二月三日星期二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屬「罪惡的邪教」有罪,並被明令賠償爲此造成的損失。 法官Harvey Spiegel 判給喬-契布卡1000加幣賠償金以及10,000加幣作爲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領事潘新春所需的法律費用。契布卡僅要求1000加幣賠償金是因爲他要明確表明他控告潘新春誹謗是因爲原則而非金錢。 這是世界上第一樁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起訴一箇中國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樁中國外交官由於散佈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 「我滿意,你也滿意。」
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來到法庭現場表示關注,其中包括契布卡的母親及從蒙特利爾趕來的學員。 法庭曾二度換地點開庭。在第二次正式開庭前,法官Harvey Spiegel曾花45分鐘研讀原告律師呈上的宗卷。 原告律師彼得(Peter Downard)首先陳述本案的背景及來龍去脈,法官對此陳述及裁決表示滿意,他說:「我滿意,你也滿意。」(I am satisfied. You are satisfied).」法官下判決時,契布卡及太太喜極而泣,現場的學員也有不少忍不住拭淚。 ● 「今天好人贏了。」 契布卡表示:「在中國,我的岳父母爲了不接受它們製造的謊言繼續修煉法輪功而受盡折磨,失去所有的一切。如今, 這樣的仇恨散佈到加拿大影響到了我的家人。作爲一個加拿大人,我必須保護我的家人免受傷害。」契布卡的岳父母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受到殘酷的折磨並離家出走至今。 他說,這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一個勝利,這對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都有著巨大的意義的一個勝利。這一裁決表明,加拿大的法律是公正的,任何參與迫害和誹謗法輪功的人,不管他是什麼身份,都必須對其罪行負責。 契布卡的律師彼得(Peter Downard)事後在法庭門外對上百名聽衆發表講話,陳述法庭的判決,他說:「今天好人贏了。」 ● 證據確鑿的誹謗
5月1日,潘新春在發表於同一份報紙的一封辯駁信上用惡毒的語言攻擊契布卡與其他法輪功學員。 去年八月,由於潘新春曾在發表於《多倫多星報》的來信上用惡毒的言語攻擊契布卡。因此,契布卡以誹謗罪把潘新春控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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