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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調警告《南方都市報》──總編輯被廣州檢察院帶走
 
2004年1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6日下午3時50分被廣州市檢察院三名工作人員帶走,在檢察院被扣留8小時,至夜晚12時才獲釋。南方都市報曾在12月27日率先報導透露,廣州某大醫院收治的一名病人被確診爲SARS。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引述知情人士稱,《南方都市報》報道廣東SARS病案已引起廣東省委相當不滿,而「孫志剛」事件令全國公檢法系統懷恨在心,當局會借「反貪」名單的名義來報復《南方都市報》。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稱,程益中於6日被捕、獲釋後,7日仍於《南方都市報》上班,但報社內部及外面疑有便衣公安監視他的行動。據知情人士稱,可能檢察院是以反貪名義進行的此次活動,但事件極不尋常,因中國的貪污問題向來由紀委開始調查,而不是一開始即由檢察院高調到工作單位拘捕人。

該人士稱,這明顯是精心策劃、高調警告《南方都市報》的行動。《南方都市報》上月率先在未獲廣東省委批准下報道SARS,已引起廣東省委不滿。南方都市報在12月27日的報導中透露,該報接到廣州某大醫院人員報料,指該院收治的一名病人被確診爲SARS。而去年3月報道孫志剛事件已開罪全國公檢法系統。

程益中是廣州東山區人大代表,如果檢察院要批准逮捕程益中,就必須得到東山區人大許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於7日致電東山區人大,但人大均不願回答是否收到察院的申請。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稱得到兩名程益中的朋友證實,程益中被拘8小時,廣州檢察院反貪局一名負責人也向該中心證實6日有傳喚程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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