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重庆并不陌生,当年在重庆大学的研究生里还有不少朋友。看了这条消息实在是气不过,赶紧上重庆大学的网页去查看,结果发现了三条关于这个消息的声明。
第一条是"校长办公室严正声明",内容最含糊,说是有谣言,谣言内容却一字不提,连人名都是用XX代替,看来起草声明的人不仅是知情人,还真的是为重庆大学的名誉着想,现在不把话说满了,将来真相捅出来还有个退路,不至于让重庆大学太丢脸。到底是大学,文明人,说话就是不一样,不像有些公安局610的,说骂人就骂人,说耍无赖就耍无赖。
另外两个声明,一个是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一个是重庆大学保卫处和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联合出的,内容大同小异,都是直截了当地否认魏星艳是他们的研究生,否认魏星艳就读的输变电专业的存在。关于他们的否认,网上已有一位重庆老乡写了一篇极精彩的文章,我就不重复了。有兴趣的可去这个网址查看:http://www.epochtimes.com/gb/3/6/7/n325441.htm
真正引起我兴趣的是声明的后一半。校长办公室的严正声明是这样说的:明慧网站上有关重庆大学的消息纯属恶意诽谤,学校将保留用法律手段维护本校声誉的权利。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的严正申明则是:该消息纯属造谣,恶意中伤。我们对该谣言制造者对重庆大学的恶意中伤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权利。而保卫处和电气工程学院的公告则希望教职工接到相关信息时,给予澄清和驳斥。
显然,这三个声明都是要把重庆大学和这个特定的迫害案例脱离干系,表明了把自己和迫害法轮功的这一恶性事件连起来会影响学校的声誉,为此不惜打官司。暂且不管重庆大学在这起案子中真正起了什么作用,能够公开表明不认同不择手段的暴行,就是一个好的开端。
这让我想起了另外两个相关的案例。14年前,也是在四川(重庆从历史和传统上仍然是四川),一位参与了六四的女学生在监狱被4个犯人强奸。借六四屠杀上台的戏子江在他出场的第一次记者会上被问及这一恶性事件。我清楚地记得,这个会唱歌会跳舞,会梳头会背"葛底斯堡演讲"的戏子,不假思维,几乎是紧接着记者的问话,恶狠狠地说,"她是罪有应得"。我是亲眼从电视上看到这个镜头的。我还没有见过哪个强奸犯敢在法庭上如此理直气壮为自己辩护的。
这个"罪有应得"在后来戏子江一手策划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发展成了一项基本政策。在已被核实了的722例迫害致死案例中,我们还没有听到过一起中国政府立案调查的,更不用说惩罚凶手了。我们倒是看到不少因为犯下暴行而升迁的情况。
另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北京。2001年5月14日晚上9点多钟,一名警察当街殴打一法轮功女学员达一个多小时。当期间有路人过来围观时,这个警察就叫嚷:"她是法轮功,是现行反革命,打死白打!"路人没有一个敢停留,都急急忙忙地躲开。 这个警察将女学员打昏后,将她拖到桥下强奸。在这里我不想讨论这个警察的行为,在出现了如此之多的孙志刚们被虐杀案,如此之多的处女卖淫案之后,我们还能对中国警察的整体有更多的指望吗(个别好的又当别论)。我要说的是那些躲开的路人。他们的行为表明普通的中国人已经接到了中国政府的这条信息:法轮功人被打被杀被强奸没理可讲,群体灭绝是国家政策。
重庆大学的声明却传达了一个不同的信息:他们试图和强奸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且是公开表示的。他们明确表示了参与不择手段的镇压有损大学的名誉。在人权的认识上,这不能不说从戏子江甚至中国政府的官方立场上向前走了一大步。
当然这不是说重庆大学在此案中蓄意掩盖真相没有犯同谋罪(如果他们不是主犯的话)。一个叫做"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机构已经公布了调查结果(见http://www.epochtimes.com/gb/3/6/8/n325857.htm),一些独立的消息来源也证实了魏星艳确系重庆大学学生,被迫害情况属实。重庆大学的某些部门参与了这一迫害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事后的抵赖掩盖则是校方有组织的犯罪行为了。况且重庆大学在这场持续四年的镇压当中也不是像他们想表示的那样"无辜"。仅举几例:因为练法轮功而被开除的学生有,杨成宝、吕震、王臧坤;强迫休学不予毕业的有,吴洁、米晓征、梅桂南;被非法劳教的有,张志虎、张优稿(教授)、谷九寿、高仲英(女)等。这些,毫无疑问地早已严重危害了重庆大学的形像和声誉,怎么没见校方对此作严正声明甚至要付诸法律手段的呢?
其实真正想"维护本校声誉"(校办声明语),重庆大学还是有机会的。首先,公布魏星艳被迫害真相,公布参与迫害的校内外人员名单。如果有本校人员参与迫害的,开除。以事实来摆脱自己的干系。以校方的名义向警方把人要回来,为她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为她提供法律服务,以便将凶犯绳之以法(那个装装样子的法律毕竟承认强奸是犯罪)。其次,将因不放弃练法轮功而被开除的和没能毕业的学生请回来,赔礼道歉并让他们完成学业;将被劳教的教职工接回来,赔偿损失并提供法律援助。
相信这些行动会比那些个什么声明有用得多。重庆大学能做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