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信中說,美國的《獨立宣言》指出天賦人權,而且是給予每個人的。基於這個原則,我認爲美國有責任爲所有人的自由而努力,並尋求幫助每個人享受天賦人權的政策。
他表示會繼續鼓勵國會和布什政府不斷爲在中國上百萬被鎮壓的中國人呼籲。
美國之音4月1日報導了美國發表的2002年度的全球人權報告。報導說其中有大量的篇幅是有關中國人權狀況的。
這份報告說,在2002年的中國,隨便抓人、嚴刑拷打、刑訊逼供,甚至把人打死等情況時有所聞。還有的人,長期關小號,生不如死。大部分的監獄和勞教、勞改場所,條件十分惡劣。在很多情況下,政治犯的待遇尤其糟糕。在中國現行司法制度下,一個人因爲刑事案而被捕則根本沒有基本人權可言。
國務院發表的2002年度的人權報告,還批評了中國的司法制度。由於許多案子在審理過程中,連一些簡單的、應該走的『過場』都不走,導致司法審理過程中弊病叢生。在這種體制下,沒有什麼律師願意出面爲刑事犯嫌疑人或者政治犯打官司。在2002年,每七個刑事案件中,只有一個被告能有律師爲其辯護。更有甚者,還有的律師因爲給當事客戶辯護而自己也被抓了起來。當局還違反刑法或刑事訴訟法,把政治犯和地下教會人士,送去勞教單位進行改造。報告說,在中國,不經過司法程序而送去勞教、勞改單位的,就有二十多萬人。
美國的人權報告說,雖然中國在幾年前已經在刑法中取消了「反革命罪」這一條款,但是在中國,因爲反革命罪行而被判處徒刑的,還有一千三百多人。許多人,僅僅因爲和平表達觀點而遭到關押。
報導說,美國的2002年度的全球人權報告的中國部份,還批評了中國當局控制新聞輿論和媒體。在2002年,政府查封了許多互聯網網址,關閉了大批網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