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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查委员会关于调查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的通告 (多图)
自所谓“自焚事件”发生时起,中国当局对被其取缔的民间炼功团体──法轮功所进行的镇压明显加剧;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有大幅度上升趋势;在各种关押炼功群众的地方(如: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事件发生两个小时后,立即向全世界宣布此事件为“法轮功学员”所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随即对该事件做出了综合追踪述评,对事件做出了权威性定性结论。 在另一方面,法轮功发言人发表了声明: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海外法轮功学员对焦点访谈节目进行了慢动作细节分析。指出该事件是彻头彻尾的阴谋,是中国有关当局有组织有预谋构陷法轮功的弥天大谎。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 华盛顿邮报记者在事发之后,立即前往在事件中死亡的刘春玲原居住地进行采访,随后在邮报上发表了采访结果:指出刘在酒吧做服务性工作,她的邻居没有人看到她炼过法轮功。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的正式声明,指出:“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 有鉴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直接涉及到数人死亡,且死状凄惨; 有鉴于该事件被江泽民集团广泛宣传并借此促成了镇压升级,间接涉及数百乃至数千人失去生命; 有鉴于在有重大疑点的情形下,该事件对中国大陆乃至世界范围产生了重大震动; 鉴于中国现有的法院、公安、律师系统迄今无力、无法和无道德勇气站在职业公正的立场上对这场迫害实行调查并予以制止; 所有正义人士都在关注上述的一切,国际社会必须对该事件进行严肃客观公正的调查。 下列第一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者作为取证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在适当时机本委员会将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其取证,作为本委员会调查行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 100741 联系Email: [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局长: 武顺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案件侦查处处长 赵世强
中央电视台台长、罗明副台长、张长明副台长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吴达审、总经理: 庞健 北京市急救中心 北京积水潭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
编者:「追查迫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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