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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外交部關注香港案 聯合國要求柬埔寨作出解釋
 
2002年8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歐洲記者文怡日內瓦報導/八月二十七日大紀元記者就香港法庭日前對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四名瑞士學員和平請願的裁決在瑞士首都採訪了瑞士外交部 ,瑞士外交部發言人莫利艾爾。寇翰指出, 每個公民都應享有言論,集會及示威的自由,瑞士外交部對香港法庭的裁決深感意外(Astonished) 。

早些時候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的赴香港進行和平請願的四位法輪功學員之一瑞士公民Quac先生,向這位瑞士外交部發言人介紹了整個事件的背景,前後經過及法庭審理過程。瑞士外交部發言人提到瑞士外交部及政府官員在過去三年中,曾多次會晤過瑞士法輪功學員,從而了解到很多中國(江澤民政治集團) 對法輪功的鎮壓情況。

這次外交部指示瑞士駐香港領事館官員旁聽了法庭審理過程,並獲悉法輪功學員不接受法官的裁決準備進行上訴,瑞士駐港領事館將會繼續密切注視跟蹤案情的發展。

*聯合國難民署要柬解釋遣返法輪功學員

八月二十三日大紀元記者就柬埔寨政府遣返兩名已獲聯合國難民身分的法輪功學員回中國一事走訪了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 並採訪了高級公署發言人科里斯.簡諾瓦斯基及其負責亞洲難民事務的慕瑞耐特先生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發言人科里斯.簡諾瓦斯基表示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已經正式就柬埔寨當局於本月初遞解兩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出境一事表達了深切關注,二人已獲得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認可的難民身份,理應受到1951年國際難民公約的保護。

此次柬埔寨當局嚴重違反國際公約引發了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的嚴重關切。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盧德.魯布斯說他的辦公室已將此事列爲最爲緊急及重要的事件來處理,並向柬埔寨最高層嚴肅提出要求解釋, 高級公署呼籲柬埔寨政府遵守其作爲1951年難民公約簽約國所應承擔的義務,保證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安全,杜絕此類事件的再發。

據悉此案已引起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關注,人權事務專員羅賓遜夫人日前訪問柬埔寨時,已就此事向柬埔寨最高層呼籲應保證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安全。

法輪功學員李國俊和他的妻子張欣怡於8月2日在金邊被捕,現被關押在中國湖南長沙市的一拘留所裏。

摘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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