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星期六(6月22日)在发表声明说,赖昌星“犯罪证据确凿,所以他根本不是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
这份发表在中国外交部网站上的声明说,加拿大有关当局拒绝给赖昌星及家人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基本事实。
赖昌星是中国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疑人,1999年与妻子曾明娜和三个孩子持香港护照逃到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的委员会星期五拒绝批准他的难民申请。由两人组成的该委员会认定,赖昌星没有充分理由担心返回中国会受到迫害。
加拿大政府反对给于赖昌星难民身份的理由是,中国对他的指控是刑事性质的。
赖昌星否认对他的刑事指控,称这些是带有政治目的的。他目前在温哥华市郊与家人受到软禁,等待进一步的审理。
中国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审查一共审判了300多人,其中14人被判死刑,包括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最大的丑闻之一。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