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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社會」在江總書記的帶領下進行「財產革命」運動
 
——祖上留下來的房產被強拆 北京「法制」形同黑社會
 
皮淑風
 
2002年6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編者按:「打土豪,分田地」,這口號中國共產黨一直喊到建國初,它充分的說明了當年共產黨使用暴力搶掠私有財產的「光榮歷史」,如今,中共已經執政五十二年,在江澤民總書記的領導下,中共政府又拿起了他們的革命「法寶」——暴力,進行一場將人民的私有財產轉移給特權階級和特權個人的徹底剝奪「革命」!不同的是,這次的掠奪對象是廣大的平民百姓。這就是江澤民的歷史上最佳人權時期!
  
  我今年七十三歲了,我住在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民安胡同十三號;十七號院。共有私房十一間,院子有500多平米,是我老伴祖上花錢買來的,雖然不是什麼文物,也沒有什麼歷史意義,可那是祖上傳下來的家業啊!真可謂「在公私合營時期,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我們都保住了祖屋,沒想到在江總書記一貫倡導我們要講法制,要講三個代表的今天,我們卻要真的失去它了。」

  我含着冤屈的眼淚向你們訴說我家災難的經過:

  在2001年11月1日國務院新頒佈的拆遷法將要實施的時候,北京市東城區某些人爲了個人利益,爲了某些小團體的利益打着危房改造的旗號,匆匆忙忙的搶在2001年10月28日貼出佈告要在民安地區實施危房改造。從此以後我們家的厄運來臨了,拆遷公司的人多次來到我家,我們按照江總書記的所倡導的要講法制,按着拆遷法規的要求,讓拆遷公司的人出示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資質證明,可是他們始終拿不出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資質證明。我們問他們是那家拆遷公司的,他們今天說是「拓荒牛拆遷公司」明天說是「建喜聯拆遷公司」當我們找到這兩個公司進行投訴時,公司的經理告訴我們,他們公司根本沒有在該地區拆遷,他們也在找是誰在盜用他們的名義拆遷。當這夥人再次來到我家時,在我們揭穿真相後,他們又改稱「昊海」拆遷公司。

  他們經常換人,今天晚上這個來,明天晚上哪個來,當我拿出公證書告訴他們:「我們家的房屋有關拆遷法律事宜已在2001年10月7日辦理了公證一切由我兒子處理,我年紀大無法處理了。」他們仍然大聲拍門,上門威脅恐嚇我這老太太,我這七十三歲的老人被他們連氣帶嚇病倒兩回,住了一次醫院,我那七十四歲的老伴因腦淤血癱瘓在床多年也被他們嚇的聽到拍門聲就哆嗦。在他們當中有一自稱是經理的告訴我們他叫「田棕義」對我們說:「我們是代表政府來拆遷的,你們不要和政府講什麼產權,政府說產權是你的就是你的,說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告訴你們我認爲這就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第一次是文化革命,第二次是財產革命。」「這就跟反右派鬥爭一樣,先讓你們提意見,提完了就定你個右派。讓你們鬧騰產權啊,搞個危改就把產權改沒了。」「看你們搬不搬,不搬就強拆。」還說:「副區長在拆遷會上講了打了白打,砸了白砸,我們後面有強大的專政機關哪」田棕義經理還說:「這次你們該知道政府有多黑,共產黨有多厲害了吧」。他的這些話嚇的我這老太太都不知怎麼好了,我也是老黨員了,也受黨教育多年了,我知道共產黨是代表大多數人民的黨啊!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啊!現在這是怎麼了?難道變了嗎?

在2002年1月17號晚8點多,田棕義再一次上門與我們談,談不成後很生氣的摔門離開,10分鐘後拆遷公司的工作人員送來蓋有東城房管局公章的「解決糾紛談話函」(在晚上8點多能開出蓋有房管局公章的調解函,而且是由拆遷公司的工作人員送上門的)第二天我們按時來到東城房管局地政科,在地政科我們對拆遷公司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可是地政科的工作人員;房地產市場的正宗執法機關的執法人員竟然不覈查拆遷公司的合法身份還告訴我們說:「你們管他們合法不合法那?給你們解決房子就行了。而且還在欺騙我們,「說他們是建喜聯拆遷公司的,建喜聯是具有一級拆遷資質證明的公司」最後提出解決方案。『按照我們家15口人6個私房本,根據北京市危改辦法,給我們6套2居室讓我們再拿出120萬。當我們提出我們十一間房屋的價值時,告訴我們說:「你們的十一間房屋只給磚頭瓦塊錢也就8萬多。」這是什麼解決方案啊,我們上那去找120萬啊?這不是在刁難人嗎?這不是在逼人走絕路嗎?當我們再一次提出田棕義多次上門威脅恐嚇的事,這時這個公司的人又聲稱:「他們公司沒有這個人,他們公司的經理叫田貴祥。」

  對於真正的危房改造我是積極支持的,這也是政府在爲我們人民羣衆辦好事辦實事啊!我也受黨教育多年了,這點覺悟還是有的啊!我和老伴還有女兒都已退休在家,每個人的退休金是600多元,兒子們也是工薪階層,每個家庭要拿出20多萬元參加危改回遷對我們來講實在是太難了,爲了不影響危改我們可以搬走爲危改讓路,我們的要求也不過分,只是按新拆遷法規,實施產權置換,找面積差不多的平房就行。

  國務院2001年11月1日頒佈的拆遷法規中後面的解釋裏寫的很清楚:「如果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頒佈的拆遷佈告,但拆遷過度期在2001年11月 1日以後的,當被拆遷人對適用拆遷法規有異議的,可以按新拆遷法執行。」在江總書記倡導我們講法制的今天,我們按照法規辦事有什麼罪啊?我們這點最基本的要求有什麼錯啊?爲什麼同樣在北京城裏搞危改,人家宣武區危改就登報徵尋產權房進行產權置換,在東城區就不行哪?如果我們的要求不合理,超出了法規可以去法院起訴我們。可是他們沒有這麼做,在法制年代的今天卻幹出了駭人聽聞的違法行爲。

  2002年2月2日下午2點25分,一夥不明身份的人開着剷車來到我們家,強行扒毀院牆,搗毀2間房屋,與我的兒子們發生衝突,我的兒子撥打110報警,撥打了2 次110都沒有來,北京市公安局對社會承諾的5分種到現場,此時已經過了10分鐘了,我兒子第3次撥打110, 告訴如果110再不到現場就將起訴110行政不作爲,這樣北新橋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我的兒子要求民警做筆錄立案,可是民警說這是民事糾紛不立案,我的兒子告訴民警我們對這夥人的身份是誰都不知道,怎麼是民事糾紛哪?而且民法通則裏有規定,只有法院有強制執行權,其他任何個人或團體都無權執行,況且法院執行也要有送達通知書,他們已經嚴重違法了。此時民警無奈要求他們出具證明,證明身份;證明拆毀我們的房屋屬違法的,還是沒有做筆錄立案,我們也很無奈的接受了,當我們拿到他們蓋有紅章的證明時,才發現章的落款是「興久誠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後經我的兒子多方調查了解到「興久誠」公司的真正的法人代表是女性,叫『羅敬』而不是現在的『田貴祥』。

  經過這次的衝突後,他們開始變換手法,拆毀公共廁所;斷路;2次斷水;斷電;3次掐斷有線電視與電話。後經我們多次找有關部門強烈要求下,才算恢復用水;用電;有線電視和電話。但至今路不好走,沒有廁所。

  我們按照法規辦事有什麼罪啊?我們這點最基本的要求有什麼錯啊?在大力倡導講法制的時代,他們這種嚴重違法行爲,黑社會的做法,難道就沒有人管他們了嗎?是什麼人在背後支持他們?讓他們這樣爲所欲爲,公然踐踏法律,敗壞政府形象。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民安13—17號皮淑風 電話:010—64023549

(摘自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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