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道,聲明說,這一訴訟案起因於2001年7月19日到2001年12月22日間,刊登在「僑報」上的七篇文章及在同一時間內刊登在 「星島日報」上的兩篇文章。
聲明又說,在這個訴訟案中,我們做爲紐約煉習法輪功的居民要求「僑報」賠償因誹謗造成的實際損失費5千萬美元;要求星島日報賠償一百萬美元。最爲重要的是,要求今後禁止發表類似誹謗性的文章。
聲明還說,在過去的一年裏,由這兩家報紙發表的一系列誹謗性文章中,將謊言、譭譽性的聲明及誹謗性標誌編織到文章裏,用以煽動紐約居民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不信任。由這些文章引起的結果是客觀存在的,他們已經對我們的生活不同的方面造成了損害,包括我們的工作單位、我們的社區、我們的朋友交際圈甚至我們的家庭。
在剛剛過去的一週裏,由200多人組成的遊行隊伍在曼哈頓慶祝了法輪功傳播十週年紀念日,五彩繽紛的遊行隊伍由汽球、中國傳統舞蹈和音樂組成。然而,當遊行隊伍經過中國城時,遇上了一羣不速之客,這些人叫喊着由僑報和星島日報的文章中使用的誹謗性口號,他們的喊叫及姿態如此惡劣,以致於不得不由一隊警察來護衛着法輪功的遊行隊伍,而且我們不得不改變了預期的行走路線。在這種情況下,那羣暴徒仍然追趕了幾個街區,繼續對我們大喊大叫。當我們在附近的公園平靜地煉功時,他們還在咒罵我們,儘管當時有警察組成的人牆衛護着法輪功的煉功場地。
我們是這一案件的起訴人,來自各行各業,有醫學研究工作者、醫生、商人,也有家庭主婦、時裝設計師、圖書管理員、大學教授、信息技術專家等等。我們今天來到這裏想通過這一訴訟案來停止在紐約市發生的對法輪功仇恨的傳播。它在我們的城市不應有市場,在我們的社區及我們的生活中都不應有立足之地。
法輪功爲全世界上億人帶來健康與道德回升,在50多個國家受到歡迎。我們不支持任何不尊重「真善忍」的人並反對任何散播仇恨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