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網公映法輪功真相片引起海內外巨大反響,西方媒體進行了廣泛報導,並指出其中的一個電視片是揭示江澤民集團在天安門廣場導演焚人慘案。日前,江澤民集團讓一些所謂的前自焚者出面接受西方媒體採訪,可是這種塗抹的效果更突顯其絕望和無力。

江澤民集團始終也無法解釋這出慘劇中的諸多疑點,只是反覆地讓所謂的自焚者按照他們的邏輯說話,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們曾練習過法輪功。筆者對自焚者及其親人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不幸身亡的劉春玲女士顯然不是法輪功學員,而且從中央電視臺播放的自焚錄像來看,劉春玲顯然是在廣場上被軍警以悶棍打死的而不是燒死的。

據華盛頓郵報記者在劉的家鄉開封的採訪,她的鄰居從未見過她練習法輪功,而劉本人還是個無依無靠的三陪女。後來出現在電視上的劉葆榮等人的什麼「白煙黑煙」的言論更是不着邊際,明顯是找來的「託」。至於自稱是王進東、陳果的人的身份則完全是江澤民當局說了算,他們完全有可能找一些嚴重燒傷患者按他們的導演來表演一番。

其實,當局不敢讓法輪功在大陸播放相關的電視片這件事情本身就清楚地表明當權者的做賊心虛。如果你真是有理的,爲什麼怕別人說話呢?爲什麼只允許你指控別人卻不允許別人講道理呢?這和文革時的「證據確鑿」的「叛徒、內奸、工賊」有什麼區別呢?

江澤民集團竭盡全力想讓人相信這幾人是法輪功學員,似乎能證明這一點,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對法輪功大打出手了。但是筆者想問,爲什麼這種悲劇在1999年7月份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之前的中國大陸從沒有發生過?爲什麼在同爲中華文化並有着衆多法輪功弟子的臺灣沒有發生過?爲什麼在歐美等西方國家也沒有發生過?爲什麼自焚偏偏發生在法輪功遭到獨裁者迫害的中國大陸?即使有人自焚,難道不是獨裁者的歇斯底里的迫害造成的?

退一萬步說,就算有幾個練過法輪功動作、看過法輪功書的人做出了對自己不負責任的極端行爲,能夠以此否定一個給幾千萬人帶來身心健康的精神信仰嗎?越戰期間越南和尚曾引火自焚抗議當權者的暴政,如果要按照江澤民集團的邏輯,是否應該就此事對佛教展開批判?在兩年前的臺灣,曾有人在抗議核四的集會中自焚,那麼是否應該取締反核團體?90年代曾有南韓學生在民主運動中自焚,這是否是民主運動的誤導?在美國曾有自稱的基督徒衝進墮胎診所開槍殺人,難道耶穌要爲其行爲負責嗎?

其實在中國大陸下層百姓不堪政府官員的暴虐而走上絕路的悲劇頻頻發生,其中也包括點火自焚抗議拆遷的案例,如果江澤民集團真的爲人民生命負責,爲什麼不對這些案例大加宣傳以儆惡警酷吏?爲什麼卻不斷地重複上演其天安門自焚僞案並強迫幾個承受着傷痛和屈辱的靈魂爲其充當演員?很顯然,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爲其不斷升級的鎮壓尋找藉口。可是,這出僞案能掩蓋他們將至少390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的罪惡嗎?以幾個人的極端行爲能否定數以千萬計的人民在法輪功修煉中身心受益的事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