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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喊「站住」、「不許動」、「舉起手來」必須服從(圖)
五部門在4月13日發出通知:如遇生命危險,民警有權動槍。 《楚天都市報》14日訊,執行任務時遇暴力反抗,如危及生命,民警有權使用武器。昨天,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國家安全局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通告,明確民警用槍原則。 《關於保障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有效制止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指出,民警在依法執行任務時,遇有使用暴力反抗或拒不服從、阻撓和干涉民警履行職責、危及民警生命安全時,有權使用警械或武器。 民警依法使用驅逐性、制服性警械或武器前,應先行採取口頭或鳴槍等方式警告。對民警的「站住」、「不許動」、「舉起手來」等警告口令,公民必須無條件服從。 《通告》同時指出,民警違犯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應有損害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在沒有法治的國家發出這樣的《通告》說明獨裁者已經失去人最起碼的理智了,沒有人的正常思維怎麼能領導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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