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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駒德事件凸顯海外僑胞大陸做生意之危險
40 歲的邵駒德因被控逃稅 39 萬 3000 元,兩年前在上海法院被判刑 16 年。但直到今日,他仍堅稱他是無辜的。他和他家人說,法院和警方不給他收集能證明他無罪證據的機會。 法院文件顯示,法官裁定邵駒德有罪是根據兩項證據:涉及一件更廣泛稅務醜聞的一箇中國人的證詞,以及檢察官提出邵駒德在被拘禁時的自白,但邵駒德否認他做過自白。 邵駒德去年研究法院、銀行和會計紀錄後,說他已有足以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但大陸最高法院似乎不願意批准重審。他和他家人說,因爲重審可能使上海法院的錯誤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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