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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於浩成談香港23條立法
 
2002年12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程如真洛杉磯報導/最近,中國政府強迫香港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欲在香港確立反顛覆法,輿論普遍認爲此舉將嚴重削弱港人的權利及新聞自由,改變港人生活方式,所謂「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將名存實亡,在香港及國際社會已引起強烈反響,記者就此問題專訪中國法學專家,現居美國的於浩成先生。

記者:於先生作爲中國法學界的權威學者是否親身經歷《香港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條的確立?

於:沒有。1990年3月全國人大討論《香港基本法》時,因爲我同情學生民主運動,當時被關在監獄裏,根本沒可能參與《基本法》的任何事宜,有關情況也是後來才知道的。當時的情況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確立一國兩制,人大討論《基本法》,也可稱之爲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小憲法」,香港其它法律將以此爲根據。因爲八九年六.四前後,香港對大陸學生民主運動的支持很突出,當時香港有百萬人上街大遊行,學生絕食期間捐獻了大量錢物支持學生的和平請願,這使中共領導人很惱火。《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條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籠並草率通過的。它規定,香港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來防止發生顛覆中央政府,分裂國家的活動。這爲中共專制從大陸延伸到香港打下了一個伏筆。

記者:香港及國際社會的輿論普遍認爲香港自九七年迴歸之後,其民主和人權方面一直在倒退,您對此有何評論?

於:香港自九七年迴歸後,在以董建華爲特首的五年任期中,中共對香港的專制滲透有增無減,雖然遭到廣大香港人民的抵制和反對,但是香港還是與大陸越來越一樣了。在迴歸前,香港是英殖民地,是一個有自由沒有民主的地區:香港立法會是民主選舉的,港人選舉權是受到很大限制,但不管怎樣香港的自由經濟是有法制保障的,基本人權更是受法制保護,還是屬於三權分立的。

我們知道,英國是議會第一,中國大陸是行政第一,香港迴歸後也變成了行政第一,議會選舉是受行政干預和控制的選舉,立法會不起作用,甚至其司法的終審權都被廢除了。舉個例子,當時香港最高法院依基本法判決非婚生子女有在港居留權,結果香港政府面對大批大陸的香港非婚生子女遷港的壓力,要求全國人大對基本法另作解釋,否決了香港最高法院的判決。這樣以來所謂的三權分立根本就不存在了。張子強案件的判決也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張是香港黑社會的一個幫派頭子,因其綁架香港首富李嘉誠之子勒索巨資成功而舉世關注,後在廣州被捕,依其犯罪大案及主要活動區域理應由香港判決,只因香港沒有死刑,後來還是由廣州判決了事。這件事當時在大陸和香港的法律界引起很大爭議,人們不難從中看到行政干預是怎樣破壞正常的法律程序。

記者:這和港府的親共人士及其親共策略分不開吧?

於:香港政府原先實行是英國管治時留下來的比較健全的文官制度,董建華把它改爲高官責任制,加大了香港行政及特首的權力,他接手香港後頗得民意的香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被迫辭職,香港的倒退由此可見一斑。港府中有些人是中共安插的,這些人爲了自己當官發財不惜做出對專制卑躬屈膝出賣香港自由和民主的事情來。

很有意思的是,他們(指中央政府中推行專制者及港府中投靠專制權力的少數人)不敢在董的第一個五年任期內這樣做,是因爲他們還想拿香港的「一國兩制」做秀給臺灣看,隨著人們對其反民主的專制本質的認識得越來越清楚,對他們越來越不抱幻想了,這種做秀對他們來講也越來越沒有意義了,這時候他們就露出他們本來的兇相來了,所以這時候他們拋出二十三條也不是偶然的。

記者:能否簡單談一下二十三條立法對香港的影響?

於:如果二十三條成立,那就等於說香港的「一國兩制」不存在了,香港的民主自由不存在了。現在香港還有一些民主刊物和報紙,比如,《爭鳴》、《動向》、《前哨》等,定了二十三條,這些就很難存在了,香港民主黨,「支聯會」等民主團體每年都有一些呼籲民主自由的活動,比如紀念六四等,這些將面臨被取締的危險。還有法輪功,雖然他不受港府的歡迎,不久前還發生了香港拒絕畫家章翠英(法輪功學員)入港事件,但在香港練功畢竟還是合法,也沒有定爲什麼邪教,二十三條一旦立法,對這些個民主團體和宗教團體的鎮壓和取締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順」了。二十三條中法律條文中措辭含糊,這些都會爲日後利用二十三條打壓異見提供合法性。它其中還有一條,「禁止與外國政治性組織聯繫」,這等於變相的講在大陸不允許的在香港也不能被允許,從這個意義上講,二十三條是在爲中共的專制在香港取得合法性鋪平道路。

記者:有人認爲支持二十三條就是支持香港迴歸,就是支持國家統一,就是愛國,反之亦然,您是怎樣看這個問題?二十三條立法對中國自身的影響又會怎樣呢?

於:這其中有兩類人,一種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港府中那些投靠專制權力的少數人,他們表面上打著愛國主義的旗幟,惑民惑衆,背地裏是爲自己能繼續當官發財不惜出賣香港人民的民主與自由,這類人是最壞的,他們把香港的前程賭在中共權力專制上了;還有一類人,他們對中共的專制本質還沒有認清,對它們還存在幻想,他們對中共的宣傳中毒較深。舉個例子,其實政府和國家是兩個概念,愛政府不等於是愛國,象我們提到的前一種人他們愛中共專制政府,能說他們愛國愛香港嗎?他們連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都可以出賣的,反政府也不等於是不愛國,當年孫中山反對腐敗的清朝政府是不愛國嗎?

二十三條已經不是單一的內政問題,《香港基本法》是在《中英聯合聲明》保障香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基礎上的繼續,一個有道義的政府應該履行自己的承諾;我們不難看到,二十三條從條文內容上講,它同時也違背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香港是簽約地區),中共這樣無所顧忌迫不及待地把二十三條強加給香港,它會給中國帶來什麼樣的國際影響呢?這都是有目共賭的事,是任何一個真正的愛國者所不願看到的。其實他們這樣做也同時違背自己的憲法,在憲法中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有結社的自由,有新聞自由,可是這些在中國都沒有兌現,現在它們還進一步把專制擴大到香港,這不是歷史的倒退嗎?

記者:請問您認爲我們可以爲此做些什麼呢?

於:這實際上是一次很嚴肅的戰鬥,關係重大,不能沉默!要起來抗爭,保衛民主和自由,《基本法》要重新修訂,徹底廢除二十三條。同時,我們要警惕這個和中共專制沆瀣一氣的香港政府玩花樣,我們應該向聯合國人權提出申訴,讓國際社會認清他們反民主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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