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欄目 › 要聞 | 時事 › 文章: |
專偷不義之財 小偷「偷」出大貪官
據《中新網》報導:寶雞市檢察院將對範太民在任職期間的違法犯罪行爲依法提起公訴。 範太民原系寶雞市公安局局長。2001年7月27日晚上,一名竊賊寶雞市公安局辦公樓內作案時被當場抓獲。在經審問,這名原系公安局後勤臨時工的小偷供述,3年來他在公安局行竊30次,共盜得人民幣11萬元,並盜竊金戒指、金手鐲、名牌手表等。從而也揭開了範太民這個假扮樸素裝廉潔、口稱「我視不義之財爲糞土」的公安蛀蟲貪婪的真面目。 經查明,1995年5月至2000年6月、7月,範太民在擔任寶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局長期間,分管該局基建財務,以疏通業務關係、幫助慰問等名義,先後收受該市市級機關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李正學等人「好處費」、「感謝費」共計18萬元,接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下屬單位爲其出資購買的150平方米四室一廳住房一套,價值16.042萬元。另外,範太民還授意他人虛開各類稅務發票,從下屬單位套取公款20.3萬元,從中侵吞4萬元。調查同時發現,範太民任職期間先後接受下屬單位及有關部門各種禮金、禮品累計30餘萬元。 |
|
|
相關文章: |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