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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逼網絡經營者變成監視網民的「共特」
 
2002年1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信息產業部頒佈新規定,要求互聯網經營者過濾網絡內容,如果發現危害國家一類的信息,立即停止傳輸,並向政府報告。外電報導說,這是迄今爲止中國政府對互聯網最嚴厲的管制。美國之音報道,這些規定是中國信息產業部新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一部份。新規定禁止網絡上出現一系列內容,其中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破壞民族團結、宣揚邪教、破壞社會穩定等等,含蓋了對臺灣、西藏、新疆、民運等諸多敏感問題的討論。

  新頒佈的規定,還把規範網絡內容的責任分配給了互聯網經營者。規定說:「經營者在提供公共信息服務中,若發現電信網絡中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上述內容,應該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規定還要求互聯網經營者在進行新聞、出版和電子公告等服務項目時,記錄信息內容和發佈時間,互聯網網址和域名、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賬號、電話號碼等信息。

  儘管中國不久前加入了世貿組織,很多人因此估計中國會放寬對互聯網的管理,但新法規卻對進口外國軟件和網絡管理系統做出了新的特別規範。規定說,未經批准,不許外國供應商遠程登陸操作電信網絡管理系統,而且高層網絡管理系統要儘量採取國內自行開發的產品,或委託國內可靠機構開發。如果需要國外產品,要對產品的安全性進行評估,使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外電分析說,信息產業部最近頒佈的這些新規定顯示,中國正設法加強對互聯網這個唯一尚未被政府完全掌控的媒體形態的控制。

  另據BBC報道,新法規也爲中國互聯網產業吸引外資設置了新障礙。根據法規,外國軟件供應商必須書面保證其產品中沒有可導致中國計算機被非法進入或刺探的隱含程序,他們未經許可也不準登錄中國的網絡管理系統。法規也要求所有關鍵和高層網絡管理系統使用國產軟件。

  根據新法規,一般的入門網站必須安裝專門程序,以檢查和複製其用戶收發的所有電子郵件。而那些包含敏感內容的電子郵件信息則須交給有關當局。

  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也必須在其網站上刪除一切有違禁內容的信息,而且只能發表來自國內媒體的新聞。中國的網吧經營者也必須遵守一系列規定,其中包括安裝符合警方要求的軟件,以記錄用戶的情況並防止他們進入那些「非法」網站。

  自互聯網於90年代中期開始在中國發展以來,中國政府一直試圖對其加以控制。中國政府既想防止互聯網成爲政治異議的論壇,又不願因此被指控限制爲專制獨裁。

  中國在2000年頒佈的有關法規就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應對其網站上的新聞欄目和網上聊天室進行監控,並紀錄用戶的上網時間、網址和主要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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