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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文明與野蠻之戰
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美國,在美國最重要的兩個城市----紐約與華盛頓,在這兩個城市最重要的建築----世界貿易中心大廈與五角大樓,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了史無前例的恐怖襲擊事件。 有人譏笑美國是紙老虎,它甚至不能保護自己人民的生命安全;有人讚賞襲擊者的超人智慧,只用區區十幾個人就沈重地打擊了世界頭號強國。這兩種觀點都是完全錯誤的。這次恐怖襲擊之所以得手,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恐怖分子的兇殘超出了世人的想象,因而超出了世人的戒備。它直接攻擊了現代人的生存底線。 我們從市場買回食物,相信其中沒人故意放進毒藥;我們去醫院看病,相信醫生不會成心把我們害死。我們知道世上有壞人和人爲的危險,但是我們知道如何躲避如何防範,因爲一般來說,我們相信壞人做壞事也有它的邏輯。我們和壞人之間甚至也有一種信任的默契。 就拿劫持飛機一事來說吧。劫機之所以可能,是因爲在劫者和被劫者之間存在一種相互信任(!),一種如履薄冰的信任,細若遊絲的信任,但畢竟不失爲一種信任: 然而,911事件摧毀了這種相互信任: 一旦被劫者強烈地擔心,他們不是會當作人質而是會當作炸彈,他們還會聽任擺佈坐以待斃嗎? 新的劫機行爲摧毀了舊式劫機行爲賴以存在的各方互動心理,由此產生出新的心理預期與反應方式。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本來只打算進行舊式劫機行爲的恐怖分子們怎麼辦呢?他們發現他們已經不可能使別人把他們和新的恐怖分子區分開來了。如果他們只抱有舊式劫機的動機和目的,他們唯有放棄。 那麼,這種新式劫機行爲又有多高的可重複性呢?幾乎爲零。有了這次刻骨銘心的經驗,任何劫機行爲都會導致不惜同歸於盡的反抗,除非劫機者本來就是想造成一次空難,否則,他們的目的決不可能實現。 911恐怖襲擊樹立了一個恐怖的榜樣。以後發生這一類恐怖襲擊事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如果我們不能及時地有效地制服這種超級恐怖主義,它就會象癌細胞一樣擴散。它破壞了當今地球村的人類生存的基本安全感。 (2)不只是怯懦卑鄙,而且還用心險惡 911恐怖襲擊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它的徹底隱匿性。 以往的恐怖行動,就算是匿名乾的,事後也常常有人出來認賬。恐怖分子當然不會讓別人知道他在什麼地方,因爲他不願意捱打;但他並不是不讓別人知道他是什麼人,這至少還表示他不願意你錯打了別人,表示他願意承擔後果,承擔責任,起碼還有點敢做敢當的氣概。911事件的主事者卻始終隱姓埋名,這難道不是怯懦,不是卑鄙嗎? 豈止怯懦卑鄙,而且用心險惡。這次襲擊的主事者就是要讓被襲一方費盡猜疑,巴不得你選錯了回擊物件,唯恐天下不亂,用心極其陰毒險惡。 我們知道,猜疑本來就是件傷感情的事。猜疑總是發生在缺少互信的雙方,猜疑又加深了這種互不信任;即便後來弄清楚真兇,先前的猜疑引發的仇恨情緒並不會隨之消失,它還會殘留在雙方心裏。就算美國找對了911事件元兇,但由於被指控者不改口,否認到底,這就難免使一些人疑惑,尤其是相關的國家及其人民,他們會對正義的還擊產生反感以至敵對情緒。幸虧現在各大國之間的關係還大體正常,不至於因爲突發的恐怖襲擊事件而懷疑是對方所爲,彼此兵戎相見,否則,由一次恐怖襲擊事件而引爆核戰爭世界大戰也不是不可能。 (3)不是反美國,是反文明反人類 憑着道德直覺,我們就可以作出判斷:911襲擊是不可饒恕的恐怖主義暴行。然而一旦訴諸辯論,我們卻發現,那種相反的判斷居然也能講出一套道理,而要徹底駁倒這套謬論好象還並非輕而易舉。 限於篇幅,我不打算在這裏對恐怖主義進行學院式的條分縷析。其實也用不着,因爲我們這裏並不是要對古今中外各種恐怖襲擊事件都分門別類地作出評價,我們這裏只談911。 有人說,911恐怖襲擊的本意是針對美國政府,因爲美國政府是美國人民選出來的,美國人民應該爲他們選出這樣的政府負責,所以要針對美國平民。但問題是,就連這種無恥的狡辯也完全站不住腳。不要說飛機乘客中有非美國公民,尤其是世貿大廈,是當今世界最具國際性的非政府非軍事建築。其中,不論是上班族還是旅遊客,非美國公民都佔絕大部分,還包括一些非西方人。如果要在當今世界上找出一座最能體現民間性國際化的建築物(聯合國大樓屬國際官方機構),還有比世貿大廈更典型的嗎?如果連對準這樣一座建築物發動恐怖襲擊都不叫反人類,還有什麼算得上反人類? 傳統的恐怖活動一般都要傳達某種資訊,明文宣示其目的。911事件的第三大特點是,它沒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語。這毫不奇怪,因爲主事者深知,他找不出任何能夠自圓其說的拿得上臺面的目的。我們很難找出比911事件更典型的反文明反人類暴行。 (4)犯罪就是犯罪,藉口不是理由 有人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因此,發生了911事件,小布希總統也難辭其咎。 還有人講到911一類恐怖主義的產生土壤。好象邪惡不是由於邪惡,邪惡都僅僅是某種社會環境的??物。言下之意是,只要社會改善到某一程度,邪惡就將自行徹底消亡。這種烏托邦主張又忘記了人的「原罪」即本性中的陰暗面。我並非不知道一種惡劣的生存條件會滋生犯罪,但是我們這裏講的是911,象911這樣超出常人想象的邪惡只可能出自超常的邪惡自身。 恐怖犯罪就是恐怖犯罪。恐怖犯罪可以給自己找出一百個藉口,但是它沒有半點理由。更何況911恐怖襲擊的主事者連一個藉口還沒有給出來呢。 這次恐怖襲擊的犯罪集團絕不是反對所謂美國對世界的霸權。他們是挑戰整個文明世界,他們是要建立野蠻對文明的霸權。 (5)沒有規則就沒有文明 有人說,你們譴責這次恐怖分子殺人,美國政府不是也殺過人嗎,而且還殺得更多。 這裏有兩個問題。第一,是罪惡就都應該譴責,不論誰(包括美國政府)犯下罪惡都應該譴責。在眼下,只要你承認911恐怖襲擊是犯罪,你就應該對之譴責。 第二,「勿殺人」是最起碼的原則,如果有人硬是違犯它去殺了人呢?那就必須懲罰。想一想下邊這個例子吧: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死了兩千多人,主要是軍人;美國用原子彈炸廣島長崎,日本死了二十多萬人,而且主要是平民。爲什麼輿論對珍珠港事件譴責不休,而對廣島長崎事件批評很少呢?照說生命都是平等的,難道二十萬條日本人的生命還不及兩千條美國人寶貴嗎? 我們還應記住,日本軍國主義犯下的罪行決不只限於偷襲珍珠港,它在整個戰爭期間,在太平洋地區,包括在中國,都犯下了滔天罪行。它殺害的人數遠遠超過了二十萬,而且主要是平民。不過我這裏強調的是,在對珍珠港事件的譴責中包含有一條重要原則,那就是對破壞規則的譴責。對日本的懲罰不只是爲了自衛,而且,更是爲了捍衛規則的不可侵犯性。 再舉一個例,一個貪官貪污了一百萬元,那麼,是不是追回這一百萬就完事大吉了呢?爲什麼還要對他再懲罰呢?可見懲罰的意義並非爲了金錢上的收支兩抵,懲罰還是爲了捍衛規則的不可侵犯。單從數量上看,有時候,懲罰似乎超過了罪惡(如上例);但有時候又低於罪惡,譬如對一個系列殺手也只能以一命相抵。因此,這主要不是一個數量的問題,而是捍衛規則的問題。這就是說,在評價一場流血衝突或者比較幾場流血衝突時,主要不是看誰殺的人多誰殺的人少,主要是看誰在違犯規則誰在維護規則。 老話說:「殺人可恕,情理難容。」這是說對殺人之事須以情理作評判的尺度,有的可恕,有的不可恕。講到戰爭,戰爭當然有正義和非正義之分。然而,要讓所有人在所有重大問題上對誰合情理誰不合情理,誰正義誰不正義都達成一致,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我們至少可以制定一套中性的,具有普適性的,形式化的標準即規則。 我講到了規則。文明就是一系列規則。人際之間,國際之間都必須遵循一系列規則。和平時期有和平時期的規則,就算不幸打起仗來,也必須遵循打仗的規則,譬如開戰的規則,對待戰俘的規則,等等。沒有規則就沒有文明,沒有規則就是迴歸野蠻。 (6)駁「恐怖襲擊是弱者的有效武器」 沒有人敢於否認911恐怖分子違犯了規則,他們甚至連傳統的恐怖主義規則都通通踐踏無遺。然而有人說,規則是強者制定的,它只對強者有利;走投無路的弱者要想生存要想取勝,不得不打破強者制定的強加於弱者頭上的所謂規則。前年,中國出了一本書,名曰《超限戰》,鼓吹的就是這套理論。 我承認,有時候,實行恐怖襲擊可能對相對弱勢一方有利。不過,那必須是針對對方的軍政要員,針對獨裁者,因爲在這裏,殺死幾個人就可能使整個局面改觀。要不,就是象偷襲珍珠港那樣,一舉而重創對方的軍事力量,從而改變雙方力量對比。但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絕不在此例。相反,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既不能改變強弱對比,還會嚴重損害襲擊者一方的道義形象,並促使對方同仇敵慨強力還擊。 基於類似的道理,我們可以理解,爲什麼某些極權專制國家對反恐怖主義並不熱心,而且,那裏的老百姓好象也不大恐懼,很少切身之感。因爲,在一個「一九八四年」式的國家裏,「老大哥」的監視無處不在,除非掌權者自己,別人誰也搞不成恐怖主義。再有,老話說:「甯犯君子,勿犯小人」。可是,當君子免不了要得罪小人,而小人得罪的多是君子。專制國家的政府內外樹敵,沒有比專制國家的政府樹敵更多的了,但是,它的敵人多是文明人,善良人,講規則,重人心,不會採取恐怖主義,更不會採取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 (7)文明與野蠻之戰 反恐怖主義之戰,是文明與野蠻之戰。如前所說,恐怖主義,包括超級恐怖主義都不是什麼新東西,但是,用文明的方式戰勝恐怖主義倒是人類的新問題。 這一仗很不好打:攻也難,守也難;沒有明確的敵人與戰線,也沒有明確的最後勝利。你很難準確地找出真正的敵人,你很難在打擊敵人的同時完全避免傷及無辜。如果你擔心找錯打擊的物件或擔心傷及無辜因而不敢迅速地有力地打擊敵人,你又很難防止恐怖分子發動新的襲擊,導致新的無辜生命的喪失。儘管我們知道,正是自由社會對人民的廣泛信任使得恐怖分子有可乘之機,但是,我們絕不可爲了打擊恐怖分子而取消對人民的信任。 不論有多少困難,人類必須打贏這一仗----爲了我們的生存與文明的延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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