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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泛滥古老北京城
 
2001年9月1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央社台北九日电) 华灯初上,古老的北京城内迪斯可舞厅里聚集的上班族和年青人,喝下一杯掺了摇头丸的「扎啤」,渐渐的陷入了兴奋状态,随着震耳的乐声摆动起身体,斑驳的紫禁城在夜幕中凝视着皇城根下这批新世代子民,只能发出无奈的叹息。
  
为了了解摇头丸泛滥的情形,午夜零时,两位北京青年报的女记者来到朝阳区一家著名的迪斯可舞厅,大约过了半个钟头,一个青年男子慢慢走过来坐下搭讪:「两位小姐有空么?聊聊天儿成么?小姐喜欢摇头么?有摇头丸可以卖你们两片。」然后掏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有一片暗橘黄色的圆形药片,要价人民币两百元。记者嫌贵,他说:「就是这个价。这种药是最好的,里面有海洛因。磕下四分之一放进扎啤里,可以五、六个人一起喝。」
  
第二天,两名记者把药片交给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分析,中心毒化室副主任宋朝锦指出,药片成分是氯胺酮,俗称K粉,医学用于外科手术麻醉剂,如果滥用至七十毫克会引起中毒,两百毫克会产生幻觉,五百毫克将出现濒死状态。药片中另外还含有少量的苯丙胺类衍生物,也属于精神类管制药物。
  
宋朝锦指出,从外形上看,摇头丸种类繁多,紫色、绿色、黑色、橙色等各种颜色都有,药片上通常都有图案,比如88、SKY、CC等。虽然外形各异,但成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兴奋型,一种是致幻型。兴奋型的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即俗称的冰毒(安非他命),致幻型的主要成分是MDMA,吃了以后人体会不自主的重复一个动作,如摇头、摇脚、摇臀等。
  
查访摇头丸的北京青年报记者说,北京许多迪斯可舞厅、歌厅都卖摇头丸,通常是一大帮朋友一起去磕药,叫做「High」,如果服用的是冰毒,就叫「溜冰」,还有人吸食大麻。
  
这些圈内人往往把四分之一颗摇头丸放在「扎啤」里,化了以后喝下去,大约半小时后药性发作,有头晕、飘飘然、站不稳、产生幻觉、想入非非的反应,但通常还有理智,可以说话,不过只想听音乐摇头跳舞,而且喜欢强烈的音乐。
  
据称,爱用摇头丸的人主要是文艺工作者、私营企业主、公司职员、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等,其中不乏白领阶层。这些人吃摇头丸的原因大部分是觉得生活压力大,希望解除情绪紧张,也有人认为摇头丸不是毒品,吃了以后没有多大危害,不会上瘾,还有人则是和朋友一起,认为你吃我也能吃。
  
北京警方对摇头丸泛滥很感头痛,规定吃摇头丸是一种违法行为,吸用者将被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或者单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要强制戒毒,如果重复吸食,就要送去劳动教养。在这种规定下,市公安局缉毒支队仅去年一年仍缴获摇头丸多达二十五万颗。显示查归查,禁归禁,就像京城内四处蔓延的色情场所一样,摇头丸这类的毒品如野草一般除也除不尽。古老的北京城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呈现出颓废萎靡的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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