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特首将法轮功定为“邪教”,这是一个严重指控。“邪教”的中文字义,中国人都懂,但当特区政府将“邪教”翻译成英文时,其字义完全变了样。
与中文“邪教”相当的英文应是evil cult或evil sect。--前律政司长梁爱诗出席日本文化协会的午餐会,用英文发表演讲为董建华辩护,却巧妙地将董所讲的“邪教”,全部称为cult,亦即“宗派,异教”之意,完全没有半点“邪”味。
政府新闻处将梁爱诗的演讲翻译成中文,部分内容是这样的:“‘邪教’一词,用以形容行为有问题宗教或非宗教组织,虽然‘邪教’一词没有定义,但我们不时察觉到香港确有邪教的存在。对大多数人来说,‘邪教’的慨念,至少值得公众关注。”
上文所有“邪教”字词,在英文原稿里都只是culi,不谙中文的外国人听见,只道董特首将法轮功视作“异教”而已。香港法轮功学员声言要控告董特首诽谤,不明就里的外国人,说不定反认为法轮功小题大作,要陷董特首于不义。
梁爱诗还说:“法国高等法院认为:‘由于异端教派(相等于邪教)的概念模糊不清,因此,把某个团体等同异端教派,并不构成诽谤’。”
在梁的英文演辞里,上句“异端教派”的原文是sect,而“邪教”的原文依然是cult,两字之前都没有evil,意义根本不等同董建华所指的“邪教”,其概念当然“模糊不清”,不构成诽谤了。
“邪教”是讲给北京和“爱国爱港”人士听的,“cult”却是讲给外国人听的,两边讨好,亦两边瞒骗。梁身为律政司长。为了替董开脱,竟不惜玩弄文字骗鬼佬,香港的法治前途如何,可真“有目共睹”。
董建华即将访美,他在美国政要面前,难免又要大玩这种瞒骗技术。关心香港的读者们,不妨注意一下董建华的嘴巴,可有在美国吐出什么evil来。
原载《世界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