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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領事先生,我們結婚的路還要走多遠?!
 
2001年7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我與女友爲了結婚從東半球走到西半球,又要從西半球走到東半球,請問我們結婚的路還要走多遠?!中國還有沒有婚姻法?!

領事先生:

我是剛來加拿大的中國華僑(獨立技術移民),本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我與女友(當時已滿20歲),在我移居加拿大之前,早可結婚,但由於青島市民政局,吃拿卡要(共產黨青島生活導報頭版頭條曾有報道),說什麼女要滿23才可結婚,我們給他要文件,他說是內部保密文件,我們無權察看。

請問領事先生,既然是需要大家都遵守的規定爲什麼偷偷摸摸?!

更爲可惡的是,本人因前往青島市四方區興隆路派出所辦理相關證明材料,竟然跑了68次之多,公安局有個局長公開電話,接受人民監督,試着打了一次,沒想到竟闖了通天大禍,在此事先聲明本人對法輪功一無所知。竟被青島市四方區興隆路派出所所長高小五扣上法輪功的帽子,大打出手,給我兩條出路:1、承認 2、被打死

最後,我父親從老家趕來交了兩萬元了事,本人被打掉牙齒兩顆。

請問這是根據那條法律?

該所是模範派出所!

青島市原公安局長萬國忠,在四方區鞍山二路,四方區政府對面,用文化局的房子(神話洞旁),開妓院,青島市四方區興隆路派出所所長高小五是得力干將!(原任撫順路派出所副所長)
2000年夏,中央電視臺長時間報導!萬國忠自殺,高小五的把兄弟青島市四方區公安局長牛俊,也遭報應。唯有小五,榮升異地任職。

現在,我與女友遠隔重洋,分處兩國,兩個半球,再次去青島市民政局申請涉外婚姻,青島市民政局故計重演!

一次僅告知你先去辦一個證明,等完成再告知你去辦另一個證明,請問他們要讓我來回飛幾回?

比如四方區勞動局的未婚證明(失業保險處管我的檔案) 四方區勞動局位於鞍山二路神話洞旁邊,領導是青島市原公安局長萬國忠,在四方區鞍山二路,四方區政府對面,用文化局的房子(神話洞旁),開的妓院的主顧!

這是青島市最差的一個服務窗口,一天僅上午工作,還經常開會,找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人又找不到拿公章的;而且,東開一個會西開一個會的,因爲管理的是下崗工人,所以工作人員態度最爲惡劣。難道下崗工人不是人嗎?爲什麼歧視他們?!

中國的法律在哪裏?人權在哪裏?公安局長是妓院的主顧!這個公安局能爲什麼人服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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