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外界對於遠華案何時結案,以何種方式結案並無特別興趣。人們最感興趣的是,賴昌星,一個小學只讀了二年、身高僅一米六二的晉江農民,是如何練就了通天本事,從十幾年前的賣破爛,到案發前成爲走私近千億人民幣的富商巨賈。而其交往的朋友,上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下到廈門海關關員,黨政軍警幾乎無所不包。他的「不學有術」,比之韋小寶,似亦不遑多讓。
小說中的韋小寶有其特定時代背景,當時康熙還很小,但到康熙盛世之後,韋小寶就再沒有舞臺,只好逃之夭夭。今天的大陸,不敢說是盛世,卻也是中共建國以來最安定、富裕的時期,還能出這樣的怪胎,又豈能不發人深省?
中共說遠華案是建國以來最大的走私案,但賴昌星很不服氣,他認爲比他大的案子有的是。至於是那些案子,賴昌星沒有說,外界也不甚了了。但就近年爆出的幾個大案如成克傑案、胡長青案、湛江走私案、瀋陽市長幕緩新案、雲南省長李嘉廷案、河北常務副省長叢福奎案、哈爾濱市長索長有案……等,其案情之複雜,牽扯之廣,也確實讓人觸目驚心。
如果是少數人貪,那麼還可以說是個人行爲,是思想偏差,操守不正。但擺在眼前的事實卻是遍地貪官,則不能不說是中共的監督機制出了問題。
中國曆朝歷代,都設有專司監督官吏的機構。他的地位非常超然,和宰相平級甚至稍低,卻照樣可以彈劾宰相,即使皇帝有過錯,他也可以在廟堂之上不避重誅以直諫。所以連皇帝也怕他三分。反觀今日的大陸,又有誰可以監督領導呢?
按照中共憲法,人大是最高的權力機構,他有選舉權,又是立法機關,他總該可以監督政府了吧?但答案是否定的。因爲人大也是共產黨所管。全國人大委員長一定是中共政治局常委。各省市、自治區甚至到縣市的人大主任,不是由各級黨委書記兼,就是成爲退休黨委書記的酬庸。仍是在黨委領導下的機構,又如何來監督?
那麼司法系統是否可以起監督作用呢?答案同樣是錯。因爲那是民主國家的概念,民主國家司法是獨立的。但大陸卻不一樣,它隸屬於政法系統之下。政法在大陸的官僚體系中屬五套班子之一,也是在黨委領導之下,中央政法系統的第一把手,必然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照此類推,各地政法領導人,也一定是當地的常委。
官方的機構不能管,在民主國家還有媒體監督。他可以監督政府,爲民喉舌,可以鍼砭民代,替人民出氣,而且法律也明確賦予「新聞自由」,所以即使是「狗仔隊」一樣可以使亂臣賊子懼,貪官污吏怕。但在大陸卻全然行不通,因爲大陸媒體是黨的喉舌,黨叫幹啥就幹啥,稍有出格,就可能被提高到政治立場上來看問題,輕則去職,重則審查,又有誰敢於強出頭?
沒有了監督機制,絕對的權力,造成了絕對的腐化,共產黨員既不是聖人,領導人也不可能個個德才兼備。於是「貪污腐化成系統、反腐肅貪未見行」就難免愈演愈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