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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名國際學者爲學者被捕事件給江澤民的公開信
 
2001年4月2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江澤民閣下:

我們是參與中國研究的國際學術工作者。我們聯署籤這份公開信,希望向你表達我們對三位研究中國的學者,被中國當局扣留的關注。

任職香港城市大學市場營銷學系的李少民教授,在2月25日進入深圳時被捕,至今仍沒公佈他被捕的原因,和他被關在哪。李教授已經入籍美國6年,著作繁多,主要研究私有化中的中國經濟、廣告在中國的影響與運用。李少民在1988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博士學位,他也曾在哈佛大學出任博士後研究員。他與多家有意進入中國做生意
的主要西方企業緊密合作,過去,他經常穿梭中、港兩地。

我們也深切關注被拘捕、原居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的高瞻教授。她在2月11日被捕,當局指她爲不具名的外國情報機構,從事「間諜」活動。雖然當局聲稱,她已經招認有關控罪,不過當局至今仍沒有拿出證據來。她的丈夫薛東華也曾在當局沒有提出控罪之下遭拘留,及後獲得釋放。他極力否認對高瞻的指控。高瞻夫婦的5歲大美籍兒子也
遭拘留26天,期間他與父母分隔;當局也沒有知會美國,違反了中美諒解協議。

高瞻主要研究中國留學生,特別是女性,在出國留學數年之後的情況。她被單獨囚禁多時,不被允許接洽任何協助。

最後,我們非常關注徐澤榮博士的安全。他在去年100十月遭中國國家安全部人員拘捕。徐澤榮於牛津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是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從事《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的出版工作,其後出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和中山大學連繫教授。我們至今不知道徐博士是否遭到檢控,也不知他面對什麼控罪。據悉,徐澤榮不能跟家人以至律師見面。

這三名學者全被長期隔離拘禁,當局卻藉詞他們只是被「監視居住」,這完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國在1998年10月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顯示承擔爲人民保護人身自由,不受「任意逮捕和拘禁」,並保證所有「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7條訂明,國家保護公民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中國已確認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15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進行科學研究和創造性活動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高瞻、李少民、徐澤榮的被捕,違反了上述的基本人權。事件也令華裔,以至外籍學者,由於擔心自己將遭受同樣的對待,而妨礙他們在中國國內從事有關中國的研究。

學術關係一向是中國與外界改良關係的最前線。數以萬計的學者,爲中國現代化貢獻良多,他們也協助中國和外國的相互了解。因此,出現學術交流和研究條件的倒退,實在令人驚訝和恐慌。

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交換意見及想法的自由,對於一個社會的健康,尤其是一個將要投入全球經濟的國家十分關鍵。我們恭敬的促請閣下的政府,立刻釋放三位學者,或從速讓他們在一個法律程序具有國際水平的法庭內(包括能夠自由選委任辯護律師、得以定時會見其領事代表),有真正機會就正式起訴申辯,以表現閣下的政府對保護及鼓勵中國學術自由的承擔、維護學術交流從而達至國際互諒互信。

(注:該信有370名學者透過電郵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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