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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叫我殺人,我就殺人
 
2001年4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農曆3月17日上午10點鐘,鄉幹部忽然闖入我家中,進屋就問:「你丈夫在家嗎?」上前搶去錄音機就要走,我們趕快上前阻止,並善意地對說:「我真正做錯了什麼,你可以給我點出來,我可以改,私闖民宅,搶走私人財產,這應該不應該?」

但他卻說:「什麼我都管,上面叫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江澤民叫我殺人,我就殺人,我殺人只不過落兩手血!」(現在,他這幾句話成了「名言」迅速在全村傳開,引起了民憤)

我反問:「你這是什麼意思,你當的是誰的幹部,縣裏給你的5000元打井費你花哪兒去了。因爲我點到了他的痛處,他懷着報復心理通知了縣公安局。

當天中午12點,縣公安局4中隊警察劉風懷、李永廣帶着警犬及鄉派出所所長共8、9個人闖入我家,二話不說進去就翻箱倒櫃,還說:「把法輪功書的和磁帶交出來。」

我反問他們:「你們自1999年7月20日後早把書和錄音機拿走了,我還告訴他們,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沒有任何證明和法律手續,這是侵犯人權和信仰自由的。」

我向他們要搜查證時,他們什麼也說不出來,一個功友說:「我叫支書去。」公安抓住功友的衣服不讓去,我說:「那就上房喊去,讓鄉親看一看邪惡行爲。」

他們一聽不好,便3、4個拽一個要帶我們走。我大聲說咱不配合他,就這樣公安硬把我倆拖出家門,我繼續大聲喊:「鄉親們,救救我們吧!警察在家裏非法抓人!」我一遍接一遍地喊,村民紛紛而來。警察一個勁拽我們倆朝警車拉去,警察竟然叫警犬把我的兩大腿咬傷,咬傷後他們還是拽着我不放。

這時候一個善良的婦女把支書叫來了,還有我那年滿80歲的老婆婆也趕到了,上前拽住警察的手,說:「還叫我們過嗎?」這時我疼得蹲在了地上,他們才放下了手。我站了起來說:「你是人民的警察,保護人民是你們的責任,狗咬我你們還不撒開手,你們看我的腿被你們害的,......」他們聽後,把頭一擺,灰溜溜的走了。

我感覺到自己的家無法呆下去了,就對村民們說:「警察對待我們的事鄉親們你們都看見了嗎?沒有任何手續,千萬別聽電視裏的謠言,不是我不管老人和我那一雙未成人的女兒,是警察迫害所爲,如果我們家有什麼長短是警察迫害的原因,我不會自殺的,我們的師父說過『自殺是有罪的...』」

我現在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他們到處在找我,甚至都找到我的親朋好友的家裏去了。我真誠的呼籲善良的人們和聯合國能關注這些警察對我們法輪功弟子的迫害。

同胞們,這就是江澤民的三講和三個代表的最真實的內含,那就是假惡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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