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是「歷史創舉」? 因爲這場簽名運動和古今中外的簽名運動都有着本質的區別。衆所周知,簽名運動屬於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政治行動,它是民間發起的,表達民間的某種要求,試圖喚起民衆,形成輿論,向政府施加壓力或施加影響,其目的或者是推動政府採取某種尚未採取的措施,或者是迫使政府改變某種原有的政策。
例子是很多的。在中國,有戊戌變法前奏的公車上書,有八九民運中的多次簽名運動,呼籲政府釋放政治犯,要求政府與學生對話,還有六四後的多次簽名運動,要求爲六四事件平反,要求實行政治改革,等等。外國的例子也很多,在俄國一九零五年「流血的星期日」之後,俄國學術界先後有一千多位學者簽名請願,要求開放選舉和憲政改革,還有著名的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憲章簽名運動,以及諸如此類。這些簽名運動都具有明顯的向政府施加壓力的意義。
不錯,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們也見識過另一種性質的簽名運動,完全沒有向政府施加壓力的性質,譬如一些中學生要求廢除高考制度的簽名運動,各地紅衛兵要求把天安門廣場改名東方紅廣場的簽名運動。但就是這些簽名運動,也總是具有向政府施加影響的意義,簽名者希望政府能採納他們的意見採取相應的措施。現在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當年這些「羣衆運動」實際上是「運動羣衆」,是共產黨長期洗腦和暗示的產物,但是在表面上它畢竟還有一副「羣衆運動」的外衣——它總是在要求政府去做一件還沒有去做的事,用毛澤東的話,叫發揚羣衆的「首創精神」。用古人的話就叫「先意承旨」:下面的臣民揣摩和迎合統治者的心意,在統治者自己還沒有想到或還沒有實行之前,先提出有關的主張或要求。例如當年一批「社會名流」聯名上書袁世凱,恭請大總統早日順應「民意」當皇帝。
今天這場簽名運動就怪了。因爲這場簽名運動發生在江澤民宣佈法輪功是「邪教」並全力鎮壓已經十九個月之後,連「先意承旨」都根本談不上,這算哪門子簽名運動呢?
非但如此,這場簽名運動甚至連「響應號召」都談不上。在毛澤東時代,「偉大領袖」發出什麼號召,下面的革命羣衆立刻表態「熱烈擁護」,「堅決響應」,刷標語,開大會,也有人在大字報或決心書上簽名的。不過那時人們都不興把這種事叫簽名運動,那時候有個更準確的叫法,叫「獻忠心」。眼下這場江澤民導演的簽名運動,和真正的簽名運動毫不相干,頂多算「獻忠心」罷了。可是這比起當年的「獻忠心」也還差得很遠。那時候的「獻忠心」講究的是緊跟,聞風而動,越快越好——動作慢了就顯不出真誠了,哪象現在這一次,整整晚了十九個月!
由此可見,這場江澤民導演的反邪教簽名運動完全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大鬧劇,大丑聞。照說,政府差不多每天都要作出許多重大決策,爲什麼其它的決策都不需要搞羣衆簽名,唯獨打擊法輪功這一條呢? 正因爲江澤民清楚地意識到他一手推動的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不得人心,所以他才需要僞造「民意」給自己壯膽。
江澤民導演這場鬧劇想達到三個目的。
第一,是用僞造的「民意」來壓制黨內、政府內和社會內部的反對意見,這從反面證明反對意見的力量非同小可。
第二,是用這種僞造的「民意」去抵制國際社會的正義譴責,這從反面證明江澤民政權在國際壓力下的理虧心虛,色厲內荏。
最後,也是最可惡的一個目的,就是拉人下水,儘可能連累更多的人,讓他們充當幫兇,共同犯罪,把良心作了抵押,讓他們難以返回。這是古今中外的犯罪集團都十分熟悉的一種做法。專制統治的存在,本身就在降低人們的道德水平。從這次所謂反邪教的羣衆性簽名運動中,我們聞到的是江澤民政權徹底腐爛發出的臭味。
我敢斷言,如果我們能在中國展開一場維護信仰自由,反對迫害法輪功的羣衆性簽名運動,我們一定能得到起碼五倍、十倍於官方簽名數量的的簽名。
只要在中國,不同的觀點、反對的觀點也能自由發表,不用一個月,我們就能把參與官方簽名運動的羣衆的至少百分之八十爭取到我們這一邊來。江澤民獨裁政權的倒行逆施完全是建立在壓制言論自由的基礎之上。誰還能對這一點有懷疑呢?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