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武斷定論:被拘押者均有罪
在「華盛頓郵報」的專訪中,當江澤民被問到如何解釋高瞻--一位在美國工作的研究人員--最近被中國當局羈押的事件時, 老江首先說明記者提到的這個人他不知道,隨即老江認爲:「但是如果他們受到某種法律程序的處分,那就表示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那無知武斷的口吻令人咋舌不已。
一言以蔽之,按江澤民的邏輯,只要政府做的,那就是對的。抓你了,你肯定就違法;判你了,肯定是你有罪。抓你不違法也違法;判你沒罪也有罪,真夠流氓的。「六四」多少熱血青年血灑京城,歷史將再與公論;法輪功則數以萬計學員被拘捕,數千人被暴行虐待或送進精神病院,一百六十五人被迫害慘死,罪惡難書。
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在一九九九年全國公安三項教育會議上怒斥近年來公安民警亂收罰款,變相扣押人質;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保外就醫過程中,徇私搞鬼、黑白顛倒;包庇罪犯,成爲黑幫保護傘;或者直接參與走私、護私、濫用權力,循私枉法, 乃黑暗之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尉健行三月份在政協遼寧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指出「人民內部矛盾」明顯增多,那些問題本來可以依照現有的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予以正確處理解決,但是,由於一些單位的領導幹部官僚主義嚴重,羣衆的一些合理要求遲遲得不到回答和解決;有的幹部作風簡單粗暴,甚至嚴重侵害了羣衆的人身權利,引起了羣衆的公憤;有的幹部腐敗問題嚴重,嚴重損害國家、企業和羣衆的利益,羣衆強烈不滿,最後釀成了羣體性事件。
老江無視這些冤情與問題,在不知道高瞻其人,毫無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就斷言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這豈不是縱容執法部門更毫無忌憚的知法犯法、草菅人命?法輪功的一羣老實人會因煉煉功而被定爲「顛覆國家政權罪」;弱女子藤春燕因到中國收集有關法輪功成員受迫害的資料並向海外透露而被以"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判刑三年,真擔心高瞻女士這次要被扯上什麼「國家安全」、「機密」的。
II:謊言欺世: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
針對總對中國宗教自由迫害的批評,江澤民說,中國正享有着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
據報導,近年來北京政府對信仰自由的容忍程度下降,迫害信仰自由的情形顯著增加。去年聖誕節前後溫州地區至少有三千多處寺廟及教堂被中共查封及拆除。繼法輪功被非法扣上「X 教」帽子後不久,對天主教、基督教、家庭教會等凡不接受中共控制的獨立傳教者,統統被江澤民稱爲「非法」。幾個其它氣功團體也被非法定義爲「X 教」,大肆鎮壓。在世人盡知的事實之下老江竟然還能甩出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一語,真是大言不慚,無恥之至!
III: 掩飾心虛: 爲何關注人權
江澤民還有「一個大的問題:。。。你們有許多事要關注,爲什麼卻經常對類似這種案件(人權)特別感興趣?」
在老江看來,人的權利、尊嚴並不是什麼大了不得的事,有飯吃就足已了,典型的腸胃論者。殊不知中國有伯夷」不吃嗟來之食」的典故,西方有「不自由勿寧死」的名言。美國立國發展之本就是人權與人道,民主與自由。把孩子和大人隔絕,在西方的這種人的標準和道德的標準來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要稍出人命,就會驚動全國。可法輪功被迫害百人死亡,江西芳林村小學爆炸,石家莊棉紡宿舍爆炸,可曾聽老江半句言?老江眼中人權之卑賤,可見一斑。
不止於此,老江忐忑不安於外人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心虛溢於言表。若真是「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何不讓各國多多了解了解,學習學習,也長長咱中國人志氣?不正批評美國人權不行嘛,那就比比看。布什坦言國內有問題,願聽他人高見,可老江怎就心驚於別人感興趣?心中沒鬼自然不必心虛,就是因爲在中國對人權的踐踏實在不堪外揚。
山東濰坊市法輪功學員陳子秀因去北京上訪被活活打死,遼寧瀋陽市把十八名法輪功女學員剝光衣服塞進男牢房,能見得人?百萬反法輪功簽名威逼加利誘,能讓人去了解怎麼搞來的?天安門自焚疑點百出,只能早早滅口,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