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中國,發生了舉世震驚的特大爆炸案,竟然絕無傳媒採訪,令國人得知箇中一二情況,反倒由境外記者執行報道天職,使人既爲國內新聞工作者不值,更替平民百姓知情權淪喪感到可悲!
其實,類似情況並不少見,但凡當權者認爲會影響其威信的新聞,其實都會封殺惟恐不及,不但千方百計阻撓傳媒報道,有時甚至會將受訪者論罪,這在有關民運、工運的事件更比比皆是。例如,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十年的湖南工運人士張善光,其罪狀之一就是接受境外傳媒採訪,透露由於官員的逼迫,民衆和湖南工人上街示威的情況,四川工運人士李必豐,亦被控以相若罪名,結果判刑七年,罪證也是向傳媒提供了四川省的若干次工人示威情況。
筆者不少任職記者的朋友,都說在國內跑新聞不愜意而抱怨頻頻,但比諸張李兩人的遭遇已是萬幸。
「說出來就是一個禍!」言禁如此,社會又何來公義,何以言進步?
(轉自<<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