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檢察部門對李紀周案調查工作早已結束,起訴書已在去年十一月中旬發出,最高檢察院曾在北京中級檢察院發出的起訴書中附加了說明,證明李紀周在被拘捕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這爲法院對李的量刑輕重埋下了伏筆,也顯示了高層對是否判處李紀周死刑意見不一,李紀周的辯護律師也可據此證明依法要求對李從輕發落。
但是,原定在去年十二月初開庭的此案突然被無限期拖延,直至上週,法院再次收到對李紀周的起訴書,較上次並無大的改變,只是原先「有重大立功表現」內容被改爲收押期間「積極揭發檢舉」。據此可見,高層的主殺派佔了上風,李紀周在一審中難逃死刑命運。
李紀周「坦白從寬」前,江澤民是咬牙切齒的大喊「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然而,當李紀周「有重大立功表現」後,江澤民卻啞若冬蟬。到底李紀周的「重大立功表現」戳到了誰的痛處,相信不會有人比江澤民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