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們對「藏」字,不僅學得好,還用得好,真可謂是用「藏」的高手。他們先是「藏」身份。胡長清爲「藏」學歷不高的身份,絞盡腦汁辦了多所名牌大學的假文憑,接着是「藏」貪的野心。他們當面是人,背後是鬼;表面上說得冠冕堂皇,背地裏卻盡幹下流勾當。廣東省佛岡縣原政法委書記,白天在幹部大會上大講要嚴禁幹部搞「三陪」,晚上他就與妓女趙某睡在了一張床上。原蘭州鋼鐵集團公司總經理張昌斌說:「現在是蘭鋼的困難時期,組織上讓我來是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不是來享受的。」爲此,他約法三章:不用蘭鋼的錢買小汽車;不用蘭鋼的錢爲自己買房子;不亂花蘭鋼的一分錢。此人不僅說得好,還做得好,他上班騎自行車,吃飯進職工食堂。可就是這樣一個表面上的「好官」,竟貪污受賄幾百萬元。再其次是「藏」自身的污點。原新鄉市委書記祝友文就動用公安機關攔截羣衆的檢舉揭發信;某地一位書記還割斷反映他們問題的人的舌頭;安徽某縣一個鎮黨委書記,因不滿業餘報道員寫了篇揭露他問題的稿子,就把報道員打得雙目失明。此外,貪官們還「藏」犯罪的證據。當他們的腐敗罪行暴露時,要麼訂立攻守同盟,要麼轉移贓款、贓物,要麼燒燬罪證等。
貪官們用盡「藏」技,也能說明他們雖做賊心虛但還知道自己在做可恥之事,還沒有象江澤民那樣良心全部泯滅。希望這些大大小小的貪官能金盆洗手、改邪歸正,爲人民爲父老兄弟們做點實事好事,這樣就不需要到處躲到處藏了。
踏踏實實、堂堂正正地做個人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