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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賴昌星:原司法部長高昌禮不肯當江澤民的「刀」而遭難
據太陽報21日報道,高昌禮此次被「雙規」,最爲重要的是,他以江澤民沒有指示爲由,拒絕就引渡逃往海外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的有關文件簽字。 消息人士透露,去年六月,羅乾等找高昌禮,要其就引渡賴昌星案的文件簽字,但在其辦公室和住宅都找不到他的蹤影,由於高屬中共高級官員,遠華案案情重大,故其失蹤引起高層震驚,最後通過高一祕書,終於和他取得聯繫,但他稱此時正在京津(北京至天津)高速公路上,不能立即返京爲藉口,拖延時間。 事後高昌禮明確表示,沒有江澤民的指示,他不會在有關文件上簽字。作爲司法部長他不會不知道「610」打法輪功辦公室所收到的比政治局紅頭文件還緊急的不署名文件是江澤民下達的,這種缺德損德的文件見了就必須執行,可秋後算賬時算在誰身上啊? 想必高昌禮是個極聰明的人,這麼大的貪腐案,牽扯到了誰身上都沒人敢透露,若是沒牽扯到江澤民,它是不會想要賴昌星的命的,想殺人不用自己的刀,沒門!高昌禮可沒蠢到被江澤民當刀使! 高昌禮去年被撤職後,被關押在北京九華山莊,司法部長一職由原中共北京市委副書紀張福森接任。 高昌禮此次赴海南休養之行,是由其一友人擔保,並承擔全部費用後成行的。可見當初江喉舌說他貪污腐敗是純屬冤枉,要是能抓到一點點,也不能放他去海南。由此可以證實,凡是不由江澤民擺佈的輕者扣上「貪官污吏」的帽子,重者判死刑。 高昌禮寧可丟官也不爲江澤民所用,可見他深知江澤民的兇殘狡詐,在這樣的獨裁手下當官真不如回家賣紅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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