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閉門審理這宗涉「顛覆政權」互聯網犯罪。檢察院的起訴書透露,三十六歲的黃琦在其開辦的「天網尋人」網站設置了「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這些欄目先後刊登了「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章程」、「新疆維吾爾人的獨立意識:因爲歷史上我們一直是個獨立的國家」、「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是屠殺」等文章,以及由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國際特赦等組織發佈的各類信息。
起訴書認爲被告黃琦利用互聯網大量刊登有關「民運」、「疆獨」、「法輪功」及爲「六四」事件鳴冤等文章的行爲,(按:刊登有關「法輪功」及爲「六四」事件鳴冤的文章讓江澤民「坐立不安」。)已構成「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處刑。黃琦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
據了解,被告在辯詞中承認開辦上述網站,但有關文章都是別人貼上去的,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及被告不熟悉電腦(當初他請人開創該網站是爲了網上尋人),因此無法控制網民的做法,再者因經濟的原因,他沒法請專人打理有關網站,導致失控。
被告的辯護律師範軍認爲昨日上午法庭提出對黃琦的指控明顯證據不足,「煽動分裂顛覆」的罪名難以成立。他堅持爲黃琦作「無罪辯護」。三十八歲的範軍是四川德陽錦幏痢鮲事務所主任,他坦言接這類案子「是第一次」,完全是自願的,並無受到當局任何壓力。他說,若退回十年前,爲這類「反革命案」辯護是「想都不敢想」。
黃琦的妻子曾麗表示,自去年六月丈夫被捕後,她昨日是首次見到黃琦,覺得丈夫顯得很虛弱,在法庭上還一度虛脫休克,她非常擔擾丈夫的健康。
由於這是中國首宗以「顛覆罪」起訴互聯網站負責人,案件引起海外關注,多個人權組織如無國界記者協會指北京當局違反互聯網資訊自由,要求北京立即釋放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