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在香港,《鏡報》月刊是一份親北京的政論雜誌,創辦人徐四民原來是一個緬甸歸國華僑,文革結束後的七十年代末從北京初到香港,雖然一邊每個月到新華社領一千港元的津貼,一邊還不時大罵共產黨。當時到北京出席政協會議,他也以敢於直言而聞名,在八十年代《鏡報》曾經爲中國的改革開放鳴鑼開道,尤其在倡導揭批北京的極左派、倡導思想解放和推動政治體制改革方面,作出了相當的努力,徐四民因此也成爲中共的全國政協常委。值得一提的是它在六四事件中也有比較明確的立場。因爲它經常通過特定的管道可以獲得一些北京的「獨家消息」,有些甚至還很敏感,所以逐漸形成了《鏡報》在香港和大陸特定讀者中的影響力。在中國大陸,港臺等海外報刊的進口是有嚴格的審批手續的,而《鏡報》是大陸縣團級以上的機關就可以訂閱,更有甚者《鏡報》長期以來還可以接收大陸企業的廣告業務,所以在某種角度講,《鏡報》事實上就是代表北京官方「權威立場」的香港「民間媒體」。
然而,進入九十年代之後,徐四民和《鏡報》的立場發生了很大的轉變,首先是在香港主權迴歸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徐四民常常帶頭炮轟彭定康領導的港英當局,擺出一幅與中共在香港喉舌《文匯報》、《大公報》爭寵的架式;前些年,徐四民雖然成功擔保了明鏡出版社負責人何頻(現多維新聞網的負責人)回國奔喪,但是大陸著名新聞工作者、也是《鏡報》特約記者高瑜,因爲給《鏡報》撰稿而被當局以泄密罪判刑,徐四民表面上敷衍說要爲高瑜獲釋作疏通,實際上卻和北京沆瀣一氣,南北呼應,爲海內外新聞界所不齒;到了江澤民去年大罵香港記者後,徐四民更是站到臺前赤裸裸的爲江澤民幫襯,對香港新聞界落井下石;其實更早些,因爲徐四民對香港電臺堅持新聞自由的原則連連發難,迫使香港新聞特區政府新聞處長張敏儀被調離職務,近日在香港親北京勢力挑釁香港法輪功的噪音中,徐四民也是屬於調門最高的之一。現在,中國政府爲鎮壓法輪功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鏡報》在這個時候拋出了這麼一篇奇文,其真實的用意也就不言自明了!
徐四民和《鏡報》從親中的開明派,轉變爲中共極左強硬派的代表,有人將其解釋爲他年事已高(今年已經86歲),已經老糊塗了。其實,共產黨現在越來越多地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新聞輿論和進行統戰工作,對於象《蘋果日報》那樣敢於對中共說不的媒體,中共也是毫不手軟的讓他們的老闆在北京的生意做不下去--黎智英迫不得已宣佈退出左丹奴;而對於徐四民和《鏡報》,除了前面提到的准許他到國內發行,做國內的廣告,更加直接的是徐四民還獲得了北京賞賜的經商特權--多年來,福建出產的名貴中藥「片仔黃」在香港的代理是有徐四民,幾乎壟斷了海外的臺灣、印尼市場,八十年代每粒售價100港元左右,爲此大大的發了一筆。按照中國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現實的既得利益決定了徐四民無法逾越的侷限性。
那麼,美國國家開發總署究竟撥沒撥2000萬美元給法輪功呢?讓我們來看一看下面的事實吧!
美國國家開發總署全稱是 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簡稱USAID。是美國政府下屬的一個常設機構。該機構的主要職能是,對海外提供經濟、醫療、教育、災難救援、民主建設、兒童保健等等援助。據美國政府公佈的1998、1999、2000年的政府年報,上述三年中的對外援助計劃多達數百項,資金總額數以百億美元計,其中沒有一項是用於援助法輪功的。那麼,是不是如《鏡報》文章中所寫的那樣,是美國政府害怕自己援助法輪功的事情曝光呢?答案是否定的。只要稍微了解一下美國政府各職能部門轉作程序就會知道,在美國,政府部門的運作並非像中國的政府部門那樣黑箱作業、領導人可以一手遮天,政府部門所做出的相當一部分決定包括投資計劃,都必須經過美國國會的批准,以美國國家開發總署爲例,超過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或援助計劃,均需由美國國會審議通過。而美國國會所做出的全部審議結果,均可從美國政府定期公佈的報告中查詢。而查遍了1998、1999、2000年美國政府的公告,根本就不存在《鏡報》文中所說的美國政府撥款給法輪功這回事! 而《鏡報》在報道時又沒有提出任何證據。
爲了給中共進一步打壓法輪功「準備國際敵對勢力背景」,《鏡報》竟然因爲自己得了北京的利益,便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採用無中生有栽贓誣陷的造謠手法,徐四民和《鏡報》的新聞良知何在?真是下流之極。徐四民從一個敢於對共產黨直言的華僑報人,將自己一手創建的《鏡報》淪爲捧共媚共甚至甘心充當中共的打手,對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來說,人世間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可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