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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律师们都生畏的中国刑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共无法无天,无法可依。先拘捕后找证据,错假冤案甚多。而律师若是不按照政府的意图说,别说是为别人辩护了,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 例如, 刑事辩护律师,因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是中国最危险的工作之一。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通常被各种压力,恐吓和缺乏同自己的当事人接触而辩护能力有限,也因为如此,很多律师不愿接手刑事案件。 所以那种辩护也只不过是走过场,在法院听来,无论律师讲的多么有理有据,也不过是瘌瘌鸪在叫,该关该杀,没有事实照样判刑。 中国律师协会表示,全国百分之七十的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没有代理律师。中国人权组织在报告中说,“来自政府官员的恶意在很多程度上增加了代理刑事被告的危险,刑事律师常常仅仅因为为刑事被告辩护而受到骚扰,恐吓,有时甚至被拘捕和判处罪名。” 被告说,因此律师们不愿接手作刑事被告的代理人,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刑事被告没有代理人。就是有代理人也等于没有。 而在另一方面,象通用汽车和摩托洛拉等在中国卷入商业纠纷时,找律师几乎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们是外国人,中共在国际舆论面前起码还要戴上面纱。 对于国人,中国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诉讼法将协助作伪证作为一种罪名,这导致律师的工作更危险,例如,如果律师在法庭辩护说,警察使用了刑讯逼供。此外,在案件开始审理前,律师无法同起诉方证人见面,而同自己当事人见面也是时有时无。 在中国整个刑事司法系统中,刑事辩护律师可能随时给自己惹上麻烦,而且是意料不到地。 例如,辽宁省的任清亮(音译,Ren Qingliang)就是如此。一位16岁的男孩被法院以纵火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任清亮在他上诉时为他辩护,结果当地警察局将他拘捕,指控他强迫证人说谎,对他进行了6小时的盘问,然后将他一直关押了7个月,最后,经法庭审理后,他无罪释放。 任清亮说,“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非常危险,不仅是在政府严打时,在平时都是如此。” 因此,有人干脆不请律师,不花这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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