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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都市消費報》新聞部主任 中共出賣死囚器官大爆光
 
2001年10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據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報道,江西《都市消費報》新聞部主任姚小紅因報道地方法院賣死囚器官而於今年六月被報社開除,後南下廣東受聘《羊城晚報》屬下的《新聞週刊》任記者,但江西方面不斷向廣東發函施壓,《羊城晚報》於上月底將姚辭退。因昨日爲內地假期,本報致電《新聞週刊》求證但無人接聽。

信息中心稱,姚小紅由於採寫經驗豐富,頗得《新聞週刊》部門和同事認可,報社特地爲他開闢了「新聞維權」和「新聞調查」兩個專欄。

不過,江西省委宣傳部得悉姚應聘《羊城晚報》後,不斷向廣東省委宣傳部發函,指姚犯有嚴重政治錯誤,是國家安全部門調查的對象,明確表示要廣東方面不要錄用他。在這壓力下,上月二十八日報社主管召見姚小紅,表示不能再聘用他,宣佈結束聘用合同。

姚小紅原任江西《都市消費報》新聞部主任。去年五月,江西萍鄉法院處決一名死囚後,將腎賣給江西省人民醫院,院方未等死者斷氣就欲用車將其裁走,被死者家人入狀控告。姚小紅於今年四月報道了該案,引起海外人權組織及傳媒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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