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賴昌星在溫哥華賴昌星夫婦改變策略,要求軟禁,而不要求保釋,讓他們二十四小時受到監視,不過仍留在他們的家裏,等候難民地位的聽證。
賴昌星夫婦於一九九九年八月持香港護照進入加拿大。他們於十一月二十三日以移民罪名遭逮捕以來,一直被加拿大拘留。
截至目前爲止,他們夫婦在加拿大並未被控告任何罪名,不過加拿大警騎隊正進行調查。
(大參考)(http://renminbao.com)
這是賴昌星在溫哥華賴昌星夫婦改變策略,要求軟禁,而不要求保釋,讓他們二十四小時受到監視,不過仍留在他們的家裏,等候難民地位的聽證。
賴昌星夫婦於一九九九年八月持香港護照進入加拿大。他們於十一月二十三日以移民罪名遭逮捕以來,一直被加拿大拘留。
截至目前爲止,他們夫婦在加拿大並未被控告任何罪名,不過加拿大警騎隊正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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