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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能量场” 大放光明
 
2001年1月18日发表
 
【人民报18日讯】据法轮功台湾站报导,自从“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推出系列电视作品后,台湾各县市地区法轮功信徒十分积极地加入了电视拍摄的行列。透过这些电视集的传播,得以广泛而快速的让人民了解真象,唤醒善良人们的正义与良知 。

  拍摄期间发生了若干有趣感人的场面,事已隔一月余,有一件事在脑海中记忆犹新。屏东地区位居台湾之最南端,而南台湾之最南端有一座高高矗立着的鹅銮鼻灯塔,照亮了太平洋、巴士海峡、台湾海峡上往来的船只。这灯塔四周景色壮丽,是极具特色的屏东地标。屏东法轮功信徒们卯足了劲参与这拍电视洪法的工作,结果意外的获得了两个莫大的奇迹。摄影师是屏东“飞达”照相馆的年轻老板王佑华先生,拍摄时间是公元2000年12月10日清晨破晓时分,大约是5点50分。



  王摄影师索取了大法的简介资料给他住在高雄的父母,并请他的双亲有空就炼「法轮功」,让身、心都更健康。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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