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七歲小童表示學法輪功後,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星島日報報道,一千二百名來自廿三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昨晨八時許在添馬艦解放軍基地對開海旁集合,然後到中環大會堂音樂廳參加交流會。警員在場維持秩序,一輛警車亦一直停在旁邊。但警方稱,沒有爲法輪功交流會特別加派人手。
歷時六個半小時的交流會和平進行,但法輪佛學會香港區發言人簡鴻章表示,原本打算在會場內展示內地鎮壓學員的照片,卻被制止。他說,事前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開會時,當局已經以照片超出了法輪功的內容爲理由,拒絕學員的要求。簡鴻章稱:「如果沒有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這個強大的壓力,好像剛才的情況未必會出現。」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回應,一貫做法是署方與租用人在活動舉行前的工作會議中,同意所有於場內派發的單張及資料,都必須事前與場地管理人員商量,及必須與活動有直接關係。康文署表示,當場地管理員知悉租用人會展示相片時,立即提出與簡鴻章商討,提醒他有關照片的事項,而簡亦同意不展示照片。
康文署亦發表聲明表示,批准租用場地予法輪佛學會,不等於支持其活動:「按法輪佛學會禁申請表上的資料及本署與其開會的理解,是次交流會純屬修煉心得的交流,性質屬宗教或文化活動……批准租用場地給法輪佛學會並不等於本署認同或支持該會或其活動。本署對其提供的場地使用及安排,與一般租用者無異。」
今次是法輪功學員第三年在本港舉行大型活動,他們今年嘗試像去年一樣,向會展租用場地。但本港法輪功法言人許張綺嫺表示,會展以法輪功已成關注的焦點爲理由,拒絕租出場地。許太表示,去年六月轉爲申請租用大會堂,八月便獲批准,過程順利。
不過,本港學員黃小姐表示,雖然本港暫時仍能在一國兩制下維持宗教及言論自由,但她擔心,港府愈來愈關注法輪功事件,學員亦感受到壓力。
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昨天出席一地區活動時強調,香港是依法辦事的社會,法輪功則是合法註冊的團體,其申請租用大會堂的目的,亦符合政府租借文化設施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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