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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民請命的記者高秦榮受誣陷判刑12載
 
2001年1月13日發表
 
【人民報13日訊】不平則鳴

爲民請命的高秦榮已身陷囹圄。

而迫害他的不是個別的人,也不是某個基層組織。

是山西省紀委!

是山西省公檢法!

單就這個事件而言,毫無疑問,山西省紀委、山西省公檢法,實際上已經與黑手黨相去不遠了。

憑着對歷史和現實的了解,對世道的混沌我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但混沌到如此地步,以至堂堂省級政府用如此卑劣下流的手法,如此公開地迫害一個僅僅是講了幾句真話的記者。喪心病狂,一點臉面都不要,如此之混沌仍然遠遠超乎我的想象。

以往總是說,要防範基層政府的流氓化。但就高勤榮事件來看,僅僅是基層政府在流氓化嗎?

如此嚴重的流氓化,只會使政府的信用、政府的合法性資源喪失殆盡!等於是自殺!

爲了維護政府的信用,爲了維護政府的合法性資源,強烈建議中央政府介入此案——山西地方當局炮製的冤案,不可能在山西地方當局的權限範圍內解決。外部強力介入因此是必要的和緊急的。

希望大家不至坐視此案。山西地方當局敢拿高勤榮開刀,主要原因,無非是高勤榮太少!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是高勤榮,他們敢?

所以,不要以爲都是山西地方當局的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竟然發生了高勤榮案,可見現實是多麼殘酷,也可見我們的清談於現實是多麼的無益!

如果我們的精神還沒有被閹割,如果我們還有一點點血氣,我們就不應該再耽於清談!

是的,我們只有言論——書生手無縛雞力,唯有一管雜毛筆。但言論也分兩種,不務實的言論和務實的言論。不務實的言論不過顯示言論者的清高而已。務實的言論則是投槍,是匕首,是手榴彈。

誰說百無一用是書生!書生報國有道——唯在言論,唯在務實的言論!

高勤榮需要務實的言論,中國需要務實的言論。如果身爲書生而不能滿足這種需要,卻一味清談,我們算什麼?我們還有資格在網上激揚文字?!我們就不僅懦弱,而且虛僞!世道的混沌,我們就更多了一份罪責!

如果真如此,中國將無藥可救,就象滔滔黃河之水,每一滴都是渾的,決無河清之日了!!!

但,我不以爲現狀已然如此。至少,我不相信大家願意如此。大家來網上激揚文字,我相信,決不僅僅是爲了顯示自己的清高,而是多少帶着熱血,抱着希望。既然還有熱血,還有希望,那麼多少還有一點純潔的人性。

那麼,爲了真正潔身自好,爲了我們自己良心的安靜,就讓我們不再耽於清談吧,讓我們儘可能多一點務實的言論吧,讓我們爲高勤榮呼籲吧,在網上,在報紙上,在雜誌上,在生活中,爲高勤榮,爲我們知道的每一個高勤榮呼籲。

輿論是影響我們生態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元素,實際的輿論不是某些個別的勢力所能把持的,實際的輿論端賴吾輩之口、吾輩之筆。千千萬萬吾輩之口、吾輩之筆一旦發動起來,就如無數涓滴細流,即便不能匯成浩蕩江河,起碼也可以「潤物細無聲」,滋養一方方水土。

總之,互聯網不能繼續做清談館了,互聯網應該是務實言論的集散地。「讓強者有所忌憚,讓弱者不再無告。」我的一位朋友的這句格言,應該成爲網上言論的指南。

就從高勤榮做起吧,讓以後所有的高勤榮都知道,他們不是孤立的,他們有千千萬萬個網友做後盾!讓以後所有流氓「公僕」都知道,他們不可以一手遮天,千萬千萬個網友的眼睛在注視他們!

從高勤榮開始,改寫中國知識分子的歷史,我們自己的歷史!!!

附錄:反腐記者講了真話以後:

1998年5月至10月,《人民日報》、《南方週末》、中央電視臺、《中國青年報》、《民主與法制畫報》、《農民日報》、《中華新聞報》等媒體先後報道了山西省運城地區耗費兩億多元搞假工程欺上瞞下的真相,「運城假滲灌
」成爲轟動一時的醜聞。

兩年多時間過去了,反腐敗和打假成爲全社會最受關注的焦點,而當年率先揭露「運城假滲灌」的記者命運如何呢?《民主與法制》2000年第19期以《披露〈運城假滲灌〉的記者在哪裏》爲題,揭示了造假工程的嚴重後果未予查處,而反腐記者高勤榮卻因證據不足的罪名被判入獄的反常現象。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堅決保護檢舉揭發人。高勤榮身陷囹圄到底是罪有應得,還是遭到打擊報復?

2000年12月初,本報記者以及一些中央新聞單位的同行趕赴山西對此案進行調查。

「皇帝什麼也沒穿」

1998年5月27日,對山西省運城的一些官員來講是一個膽戰心驚的日子。這天《人民日報》的讀者來信內部版刊登了《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的文章《山西運城搞假滲灌浪費鉅額資金》,首次披露了山西省運城地區搞假滲灌、製造「大躍進」式的「政治工程」內幕。

這篇文章和其他新聞媒體的跟進報道終於讓運城有關領導的「一片苦心」曝於天下———

1995年夏天,由於山西運城地區萬榮縣的部分農民們發明了土法滲灌技術,山西省有關領導決定當年全省農業節水現場會就在運城開,並安排在太原召開的全國農田基本建設現場會的代表到運城實地參觀節水滲灌工程。

這對於運城的一些領導來說,無疑是一次千載難逢的「政治利好」消息。

運城地委、行署當即做出《關於大力發展農業節水滲灌工程建設的決定》,提出「當年完成100萬畝節水滲灌田任務」,並且「在本世紀末發展滲灌面積600萬畝」。

但是在接到通知時,運城的節水滲灌工程八字還沒有一撇。於是運城地區行署專員黃有泉親任節水滲灌工程指揮部總指揮,各級領導親臨一線督戰。

對運城的節水滲灌工程「全黨全民總動員」、「超常規、大幹快上」這種我們曾經耳熟能詳的字眼出現在領導的講話中,並被當地的媒體反覆宣揚。

1995年8月4日、9月16日,山西省和運城地區黨政領導陪同「兩會
」代表參觀運城「節水滲灌工程」的照片終於如期登報。

1996年2月13日,黃有泉在向省裏遞交的《運城地區經濟工作彙報提綱》中說:「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全區累計投資2·85億元(其中幹部職工藉資1500萬元),完成滲灌控制面積103萬畝,配套76·7萬畝。」

而羣衆證實,除了供「兩會」代表參觀的少數幾個示範點是真的外,其他的全部都是突擊搶建的假滲灌池,純粹是爲了應付參觀。

不少羣衆對此非常憤怒,砸了一些滲灌池,警方派出大批人員,才確保參觀活動沒有出事。

高勤榮的報道刊發後,本報和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焦點訪談》以及衆多媒體於9月份連續推出揭露運城地區假滲灌的報道,轟動一時。

面對這個實在遮不住的醜,運城地區有關領導終於承認自身的錯誤。

「調查」陡然升溫

高勤榮的揭露報道發表後不久,山西省紀檢委的有關人員找到山西青年報社跟高「談話」,主要讓其回答3個問題:一、爲什麼要寫這份內參?二、寫內參的動機是什麼?三、誰提供的線索?

山西省紀委有關領導事後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省紀委1998年年初就接到高的報告,調查後發現高反映的情況有很多不實之處;這樣,他們決定對高進行調查,記者也不能利用職務之便,胡亂反映情況。

記者了解到當時紀委對高的調查已經形成了初步結論,一位「辦案人員」材料說當時準備給高勤榮一個紀律處分,但高拒絕在談話材料上簽字。

不過,這時候對高的調查「溫度」還不算高,只涉及一些雞毛蒜皮的問題。由於高的態度很強硬,紀律處分也就暫時僵在那裏。

直到1998年9月18日、10月16日,本報和中央電視臺相繼推出揭露運城假滲灌的深度報道,這個給當地政治和經濟帶來嚴重後果的「大躍進工程
」再也無法掩蓋後,高勤榮的處境才急轉直下。

對高勤榮已經不是紀律處分的問題了,由山西省紀委牽頭的一個專案組住進運城建北賓館,開始了對高勤榮長達6個月的專案調查。

1998年12月4日,高勤榮去北京反映情況時,被跟蹤而至的運城警方連夜帶回運城,紀檢、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高勤榮在太原的家,被扣物品名單上第一項是與後來被控案件毫無關聯的10份《南方週末》(這一期報紙的頭條是揭露假滲灌的報道)。

在拘捕之前,公安機關並沒有查到對高收監的可靠材料,所有的「證據」都是1998年12月4日以後調查取得的。對於發表批評報道的記者,採取「先抓起來」的辦案方式,值得人們玩味。

高勤榮被指控的罪名是涉嫌受賄罪、詐騙罪、介紹賣淫罪。運城地區公安處和運城市檢察院均稱,本案是由山西省紀委移交的。

1999年4月,運城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詐騙罪」、「介紹賣淫罪」,對高勤榮提起公訴。

關於3個罪名

1999年4月28日,運城市法院以此案涉及「隱私」爲由,不公開開庭審理高勤榮一案。

讓我們看看高勤榮到底是怎樣「犯了罪」———

「介紹賣淫罪」: 1996年7月30日凌晨1時左右,來自深圳某公司的張某、肖某在運城嫖娼時被抓,當時他們攜帶的一部錄像帶落入警方手裏,在裏面有高勤榮的影像。

原來張肖二人1996年6月份曾在太原嫖娼,爲了「自娛自樂」,用攝像機自拍了全過程。此時,與他們認識的高勤榮恰好在客房外敲門,帶着自己9歲的女兒看望他們來了。結果高進門後被放在桌上未及關閉的攝像機拍了進去。

這盤「自娛自樂」的錄像帶幾年後成了高勤榮「介紹賣淫罪」的證據之一。

另外的證據是,事隔兩年多以後,張、肖及賣淫女王某(本地人)突然向專案組出具了「證言」,都聲稱1996年7月30日那次嫖宿是「高勤榮介紹的
」。

這一點與當地兩名巡警在事發當天(7月30日)上午對賣淫女王某和楊某的筆錄相悖:

警方問(王):「你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怎樣認識張某的?」

王答:「1996年7月20日左右,我在運城大酒店從事關公基金會的籌備工作,張去大酒店要賬,在運城大酒店經理辦公室,通過經理介紹認識的。」

警方問(楊):「你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怎樣認識肖某的?」

楊答:「1996年7月23日晚上11時許,肖某和兩個男人(一個姓張,一個叫阿英)來到鑫源娛樂城唱歌時我們認識的。」 
從兩名賣淫女的原始筆錄中看出,從他們認識到交易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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