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导,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郑光永等3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日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死者唐德明家属获得该县有关部门一次性赔偿11.98万元。
  
  9月6日上午,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干、驾驶员张卫东等人驾驶一辆长安小货车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10时许,他们将一辆暂扣的人力客三轮挂在小货车尾部后,驾车前往眉山东门口取缔以路为市的蔬菜摊点。到了菜市,一城管队员将卖菜秧的杜某的秤杆折断,杜某立即出示了由城东农贸市场给自己的“临时摊位费”票据,在要求城管队员赔偿损失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了抓扯,杜某的眼部被乱拳击伤。这时围观者越来越多,二班班长郑光永立即决定撤离现场,并由驾驶员张卫东发动汽车。
  
  这时,与杜某一起卖菜秧的唐德明见状,要求城管队员对折断秤杆和打伤杜某一事“给个说法”,并趁机跳上了挂在小货车尾部的三轮车上。然而,这辆“城管执法车”并未就此停车,而是加大油门往一公里外的南门口飞奔。当车行至映天学校斜对面时,唐德明从小货车尾部的三轮车上摔了下来。沿街群众大喊驾驶员停车,但这辆车仍继续行驶。唐德明倒在路上处于深度昏迷,附近茶馆老板詹朋附、家电维修部王建分别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唐德明左耳流血、双瞳散大、头皮血肿,在送往医院40分钟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眉山县委书记黎兵、县长胡年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由警方牵头成立了“9·06专案组”,于事发次日,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郑光永、吴顺干、张卫东刑事拘留;眉山县城管监察大队日前作出决定,对与此案有关的招聘队员罗向军、沈杨、张卫东、吴顺干予以开除处分。死者唐德明的家属已获得眉山县有关部门11.98万元的赔款。(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