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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多少冤案:公安局长害死人逍遥法外
2000年5月25日,对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乡农民刘凤歧来说,是一个让他悲喜交加、泪雨纷飞的日子———那一天,他跪在哥哥刘凤海的遗像前,声泪俱下:“大哥,5年了,县公安局长田晓明终于被判有罪了……哥,你可以闭上眼睛了……” 日子会越过越红火1995年4月15日,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乡永兴村村民刘凤海和弟弟刘凤岐从克东县姐姐那里借了500元钱,准备到河南乡种子公司买麦种————刘凤歧承包了70亩土地。兄弟俩兴奋得几乎一夜未眠,他们算计着,当年秋天一定会大获丰收,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4月16日,太阳刚刚露出红彤彤的脸,兄弟俩就起床了,准备马上回乡里买种子。临行前,姐姐在车站一再叮嘱他俩:“要看好钱,汽车上小偷多,钱别被偷了,这可是你们一年的命根子呀!” “你放心吧,我们两个大男人,还能看不住钱吗?” 姐姐放心地回家了,但她做梦也没有料到,这次竟是她与弟弟刘凤海的最后诀别。② 既然找回来了,就算了 兄弟俩兴冲冲地登上了开往永兴村的汽车,为了节省1元钱,兄弟俩向一位售票员说了一大堆好话,花3元钱买了两张车票之后,刘凤岐把剩余的497元钱重新包裹好小心翼翼地揣进了衣袋。 在汽车开到离永兴村还有3公里路的车站,兄弟俩准备下车到河南乡买种子。这时,一位自称是售票员的胖男人突然拽住刘凤歧,喝斥道:“你们两个人应该买4元钱的票,再补一元钱!” “我花3元钱买两张车票,那位售票员同意的,为什么还要再补一元钱?”刘凤歧与“胖子”争辩起来。 “不补钱,不能下车!”双方厮扯起来。在众人劝解下,双方才罢休。 “为了一元钱惹事不值。”下车后哥哥刘凤海埋怨弟弟说:“把剩下的钱揣好,咱们还得快去买种子!”听到哥哥的话,刘凤歧这才下意识地一摸衣袋,却发现衣袋是空的———钱不见了!“一定是刚才的胖子在与我厮扯时把钱偷跑了!”哥俩返身拦住一辆过路的四轮车,追上汽车,找那个“胖子”要钱。 “胖子”死活不承认他偷了钱。刘氏兄弟俩不依,再次与“胖子”厮打起来。正在这时,迎面开来一辆警车,车上坐的是河南乡派出所民警杨玉峰和沈志龙。刘凤歧拦住警车,向两位民警哭诉了自己的钱被偷的经过。两位民警决定将刘氏兄弟和“胖子”一起拉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刘凤歧下车时发现“胖子”坐的那个位置上有一沓钱。 经与双方当事人核实,刘氏兄弟所丢的钱额、票面,与“胖子”坐的位置上的那一沓钱完全一致。两位民警得出结论:钱是“胖子”偷的。 “既然钱找回来了,就算了,我们还要去买种子呢。”朴实憨厚的刘氏兄弟的一番话,让两位民警也很受感动。 刘氏兄弟走后,“胖子”告诉两位民警:“我是克山县公安局交警队的民警,叫于忠滨!” 派出所没有再追究于忠滨的责任,让他回去了。③ 我每天都要挨几次暴打 刘氏兄弟刚回到村里,派出所即来人告诉他们:“请你们到派出所去一趟,县公安局要来人调查你们丢钱的事情!” 哥俩没多想,随派出所的人赶到河南乡派出所。 在派出所。哥俩一直等了足足有4个小时,下午4时左右,几辆车来到派出所,从车上下来10余人,其中一个人指着刘凤歧问:“你丢钱了吗?你怎么会丢钱呢?” “我的确是丢钱了,你怎么知道我没丢钱?” “你还敢顶嘴,你知不知道?问你话的是公安局局长!”另一个人“提醒”刘凤歧说。 “我的确丢钱了,公安局长也得讲理呀!” 刘凤歧的一句话,把克山县公安局局长田晓明惹火了。“给我收拾!”随着局长的一声令下,周围的人一拥而上,将刘氏兄弟一顿暴打。 想起那顿暴打,刘凤歧至今还心有余悸:“他们把我们哥俩分开,分别绑在柱子上,用衣服蒙住我们的头,打得我们喊爹喊娘也不停手。我被打昏后,他们用凉水把我浇醒,然后再打……” 当天下午,刘氏兄弟就被送进县公安局收容所。“在收容所里,我每天都要挨几次暴打,打完后,他们还让我光着身子坐在冰凉潮湿的水泥地上,一动也不许动……现在,我的腰、腿总是抽筋地疼,什么重活也干不了!” 刘氏兄弟的钱被偷,派出所民警把钱找回来,他们也不想追究偷钱人的责任。那么,无辜的刘氏兄弟为什么会被关进收容所呢? 原来,偷了刘氏兄弟钱的交警于忠滨,向克山县公安局局长田晓明汇报时撒谎说,他没偷钱,作为一名警察,怎么能偷钱呢?刘氏兄弟诬告他并蛮不讲理地把他毒打了一顿。田晓明未经调查,就轻信了于忠滨的谎言,认为刘氏兄弟是车匪路霸、陷害并殴打民警。于是,田晓明带着十几个人,开着警车赶到河南乡派出所并在未办理收容审查等相关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将刘氏兄弟关进县公安局收容所…… 河南乡派出所民警杨玉峰、沈志龙担心如此武断办案不合适,遂向田晓明汇报他们处理此案的情况。可田晓明非但不听,反而将两位正直的民警停职反省,并决定由他本人亲自处理此案。 在收容所,刘氏兄弟被提审时一再强调他们的钱的确丢了,但每说一次,便会招来一顿毒打。老实的刘氏兄弟糊涂了:难道丢钱也犯法?难道讲真话也不对吗? 刘氏兄弟被无辜关押后,刘家人四处筹款赎人。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卷宗显示:田晓明接受吃请后,同意刘家交500元钱才放人,但只能放其中一个人,至于放谁,他对收容所负责人说,你们看着办吧。 1999年5月10日,家中有老婆、孩子的刘凤歧先被“解除”收容审查。④ 这是哥哥,是哥哥 当年8月16日,刘家突然接到通知:刘凤海病了,请家里人到县公安局看一看。 刘凤歧和四哥刘凤金赶到县公安局。 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田晓明对刘凤金说:“我们正在研究你哥哥的事情,他把警察打了。我也找了被打的警察做工作,同意在不让你哥哥包赔损失的情况下,放了你哥哥。这件事情,我看就私了吧!”说罢田晓明拿了张纸让刘凤金签字。 “我要见到哥哥,问清情况才能签字!”刘凤金感到问题严重,拒绝签字。 刘凤海被关在一个黑乎乎的院落里,刘凤歧和刘凤金磕磕绊绊地摸黑走进一间小黑屋。在小黑屋里,他们摸到一张床,再往上摸,是一具冰凉的尸体。他们又把尸体从头摸到脚……兄弟俩突然跪在地上放声痛哭:“这是哥哥,是哥哥,他剩得皮包骨头,他怎么死了?” “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病死的。” “他身体好好的,怎么会病死?”“……” 刘凤歧和刘凤金没有在田晓明的那张纸条上签字,但也没有把哥哥的尸体带回家…… 刘凤海死时,才36岁。刘凤海体格健壮,是刘家的长子,曾当过生产队长和劳动模范。父母过早地离开人世,刘凤海既当爹又当妈,把5个弟弟、妹妹相继拉扯长大并成家立业,而他本人,却一直未结婚。村民谈起这些事,都夸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老实憨厚,乐于助人。⑤ 我冤……我冤枉啊…… 从县里、市里,到省里、中央,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到法院、政法委————刘凤歧已记不清他这5年来都到过多少单位,找过多少人,跪过多少次。他只记得,哥哥死了以后,就总有人到刘家进行威胁,不准他上访告状。因上访告状,弟弟刘凤金也和他一样,不仅欠了几万元的外债,而且也不敢再住在河南乡永兴村了,而搬到克东县一个农村,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藏在一间破草房里艰难度日。 让刘凤歧记忆犹新的是,有一天,他向好心人借了2公斤白面,蒸了一锅馒头,带上两瓶子凉开水,搭别人的车赶到省城哈尔滨。在省人大办公楼大门向进出的人们哭诉的第二天,忽然,他发现一个人像个领导模样,便把刚啃了一半的馒头揣进包裹里,疾步奔过去,“扑通”一声跪在那人面前:“领导,我冤……我冤枉啊……” 那人把他扶起来,简单地问了一些情况后,说:“你把材料留下,回家吧,别耽误农活。” “如果讨不到说法,我哥哥就一天也不瞑目,我就一天也不能下地干活啊!” “你放心吧,领导绝不允许下边的执法人员胡作非为的。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有关责任人会受到处罚的!” 带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刘凤歧回到了农村。后来,他也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担任什么职务,他只知道,省人大副主任单荣范作了批示,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办案的有关责任人! 办案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将案卷移交给检察机关。1997年初,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向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原克山县公安局局长田晓明涉嫌玩忽职守,李广才、李长有、李文有等人涉嫌徇私舞弊。 1997年6月6日,克山县交警队民警于忠滨因涉嫌诬告、陷害他人被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认为:田晓明严重不负责任,先入为主,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导致对该案错误定性,并非法决定对刘凤海、刘凤歧收容审查,且造成刘凤海在超期收审时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2000年1月21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田晓明予以逮捕。 2000年4月13日上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田晓明涉嫌玩忽职守罪并导致刘凤海死亡一案。2000年5月25日,受害人刘凤海的弟弟刘凤歧收到法院对田晓明的刑事判决书:田晓明犯有玩忽职守罪,鉴于田晓明在克山县公安局任局长期间,对克山县公安工作有突出贡献,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7月3日上午,刘凤歧给笔者打来电话,义愤填膺地说:“我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田晓明身为公安局局长,构成玩忽职守罪,并造成我哥哥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凭什么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呢?难道以前对工作曾经有过贡献的人,犯了罪并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http://renminba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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