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年4/25万人去中南海鸣冤上访,请求政府主持公道。江泽民无视国家总理已经对此事的正确处理,翻手为雨,一人拍板,硬把此事定为“反政府”,“扰乱公共秩序罪”。
2。4/25事件后,江泽民把媒体作为他自己的喉舌,对法轮功极尽造谣攻击之能事,必欲置之死地。全国数万人上书说明事实真象,江泽民却铁了心要整治法轮功,一手布置了全国上下镇压的各种准备。
3。7/20江泽民把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篡改成他的独裁意志的条令,把过去国家承认的“明星功派”打成非法组织,将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群众逮捕入狱,动用全国警力,对几十万上访群众进行人身迫害。
4。10月江泽民又独出心裁,编造1400个假的害人案例;又荒唐地说法轮功不是宗教,却是XX,目的在于既要把法轮功打成XX,又不准国际社会或公众以维护人权,维护信仰自由作为根据,反对镇压法轮功。
5。最恶劣的行为是,江泽民不经过全国人大立法,不接受人大监督,违反法律规定,在他的国外访问期间,对费加罗报记者宣布法轮功是XX,并通过他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迫使人大屈从他的意志,追加一个决定,非法地宣布法轮功是XX。
6。江泽民把谎言汇集成书,到各国领袖中去散发。美国总统就是这样知道法轮功的。
7。江泽民每到一处,就把他的谎言和谣言抛撒一处。他一会儿说,法轮功象团结工会,一会儿说法轮功象XXX。时而说法轮功害死了800人,时而又说是1400人。8月25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60分钟”节目主持人华莱士在北戴河采访他时,他又大肆造谣说,法轮功害死了几千人。江泽民因为手中的大权在握,只要启动独裁意识,发挥造谣本领,随便说出一个数字,就不准任何人不信。这种数字的虚假性显而易见,但因它出自江泽民之口,代表官方,因而具有“权威性”,“合法性”和欺骗性。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祸国殃民,罪孽深重,因为,
1。破坏了政府和国家实事求是的作风,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
2。造成决策的重大失误,导致对国家元气的巨大伤害,以及对亿万人民及其家属的严重伤害。
3。背离了人民国家,人民政府,人民警察,人民公安、法院、检察院保护人民权益的神圣职责,篡改了它们的性质。
4。大兴整人、害人、骗人之风,使社会风气一蹶不振,道德向雪崩一样急剧下滑,破坏了中华民族敦厚朴实的优良传统,败坏了整个中国在世界上的光辉形像。
5。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江泽民在发展中国家带头搞专制独裁,践踏人权,迫害上亿人民,搞历史大倒退,把发展中国家引错了方向,同时是对全世界建立民主自由进步和平道德正义稳定的新秩序的一个极大破坏。
6。江泽民使好人蒙冤受难,坏人得势嚣张,使可以成为好人的人们不敢做好人。江泽民不仅是人世间的暴君,而且是我们生存环境中的各种邪恶势力的总代表。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