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重浪!這份報告引起了全體人大委員的強烈反響,聽罷報告,不少委員拍案而起仗義執言,挺身斥責國家政府機關在行政執法上的腐敗行徑。人大代表大聲疾呼:「應該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來整頓治理財政工作(宋渭清委員)。」對審計出來的問題一定要「追問到底,直到問題得到比較徹底、滿意的解決(陳癸尊委員)。(《南風窗》1999年8期)一年過去了,人民代表的這些意見與要求落實如何?審計報告中所列舉的腐敗問題解決怎樣?今年7月7日終於有了答案。當李金華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宣讀他的審計工作報告後,人民大會堂內的委員代表們再一次地震驚了。在國務院55個被審計的部門中仍然有2/3的單位,即36個部門違法亂紀,挪用財政資金21.09億元;18個部門應繳未繳預算收入1728億元。與去年的審計結果相比,違法違規的部門依然如此普遍;違法違規的金額照樣觸目驚心;違法違規的手段仍舊惡劣卑鄙;違法違規的後果仍然如此嚴重。(《中國新聞週刊》2000年5期)
衆所周知,國務院各部門掌握的錢款,每一分錢都是來自公衆,都是億萬羣衆辛辛苦苦掙出來的血汗錢。這些錢通過稅收的形式集中到中央,再通過財政撥款的方式到有關部門,由他們根據各地情況層層下撥到急需的地方政府部門和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試想:如果連中央直屬部門都敢巧立名目,雁過拔毛,擠佔挪用,肆意揮霍,幹一些騙國家、肥自身、坑地方、苦百姓的勾當,那麼,誰又敢保證撥付給廣大基層人民羣衆脫貧解困安身立命的救命錢和解救國家重點項目燃眉之用的救急款,不被層層截留,處處剝皮,擠佔挪用,貪污浪費掉呢?倘若如此,黨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威信何在?黨的政策、國家的法律又靠誰來維護?改革開放強國富民豈不成爲空話?
從審計出的問題來看,已經顯露出這種危害的嚴重性。去年,國家審計署查出了水利部頂風違紀亂拉資金炒股賺錢發財,並且上下串通編造假話,佔用水利專項資金修建高檔寫字樓。這種惡劣的腐敗行爲,很快就被下屬效仿。據今年審計,水利部系統擠佔挪用水利建設資金用於樓堂館所,投資入股和行政開支的就有30億元之多,竟佔到審計總金額的1/10,其中違法犯罪案件14起。全國58個國家重點水利建設中擠佔挪用資金高達1780億元,多列概算、虛報項目完成額和損失浪費達3320億元。「長江水利委員會」,東北「松遼委」用「水庫投資」和「險工險段治理」費建賓館,蓋辦公樓。還有單位挪用水利資金來搞房地產,蓋宿舍樓;甚至買了高爾夫VIP的會員金卡,並且還組織公款出國旅遊。(《中國新聞週刊》2000年15期)這些腐敗分子驕奢淫逸,揮霍侵吞民脂民膏,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對此,人民代表曾厲聲斥責:「挪用水利專項資金,在古代是要被殺頭的。」(《南風窗》1999年8期)可惜,不知道這正義之聲是不是已經被某些人忘卻了?
如果不是新聞媒體披露,中國的老百姓可能根本不會想到自己用辛勤汗水創造的財富就這樣被糟蹋。面對這令人難堪,使人憤怒的審計黑洞,究竟應該如何辦?難道留給百姓的只是無奈和憤慨?
面對政府部門行政執法的腐敗,廣大人民羣衆是不會忘記《憲法》賦予自己的神聖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一府兩院」(中央政府的行政機關,法院和檢察院)不僅由它產生,對它負責,而且受它監督。也就是說,那些重權在握的中央國家部門的「錢、事、人」,應該在人大的監督之下。人民的血汗錢進了政府的「錢袋子』,人民代表也有權力、有責任監督這些資金的使用。因此,遏制腐敗不僅要發揮輿論監督的功能,更需要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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