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社15日电】9月13日,江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索赔案,被告白鸽幼儿园将赔偿原告80880元。

 据重庆日报9月15日报道,今年4岁的雯雯(化名)原在观音桥街道白鸽幼儿园上全托。1999年4月22日晚8时许,幼儿园老师组织本园幼儿在盥洗室门口排队洗澡。期间,一幼儿与雯雯发生推挤,雯雯被推到放在盥洗室门口的开水桶里,立即被送入儿童医院,后又先后转院到重庆化工烧伤医院、西南医院等作厚皮片游离移植术。

  随后,雯雯的父母以监护不力将白鸽幼儿园诉至江北区法院,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还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观音桥街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经法院调查,幼儿园对雯雯受到伤害存有明显过错,白鸽幼儿园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白鸽幼儿园赔偿原告雯雯各种损害赔偿金80880元,驳回对第二被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