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受贿四千万元而被处死了。中共、中国政府和全国人民,包括广大海外华侨和旨在反共的海外民运无不拍手叫好。所有中国人,不管是要专制还是要民主,不管是亲共还是反共,这回可真是走到一起来了。
今天已经走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大门口,中国居然到现在还在用死刑来管理国家财政。文明国家现在已经或正在准备废除死刑。即使保留死刑,也仅仅针对一级谋杀的杀人犯。
成克杰没有人命,不象那些刑事杀人犯和中共历次政治运动迫害他人的群众组织、群众专政指挥部、专案组、军管会、军宣队、工宣队、政工组那样私设公堂,逼死人命,没有打砸抢,没有抄家,没有批斗他人,更没有指挥过武斗。凭什么让成克杰受死!?而哪些血债累累的群众组织、群众专政指挥部、专案组、军管会、军宣队、工宣队、政工组,那些打砸抢分子,那些批斗他人者和武斗元凶怎么就没见有被如此大张旗鼓地判处死刑者?这些人才对他人生命的构成直接的威胁。成克杰并未威胁到他人安全。
成克杰不是财务人员,没有机会直接贪污。他的钱只来自受贿,是别人把钱送上门来,买他手中掌握的做生意机会的分配权。这是不公平竞争问题,而中国何曾有过公平竞争?
中国想做生意的人多,而可做生意的机会少。做生意机会的批准权都在行政干部手里。行政干部的廉洁与否完全靠党员的觉悟。
就如贾宝玉说的“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后来袭人嫁给了蒋玉涵,屡次想自杀殉节,屡次下不了决心,这「不得已」三字不是每个人都能过的关。
和袭人姐姐一样,「觉悟」是靠不住的,并非每人都能过得了「不得已」的「三字关」。防止受贿,防止贪污腐败要靠制度上的保证,不能靠「觉悟」。这制度上的保证是靠产权的彻底明晰,商业机会的公开和公平招标,还有就是分权。行政干部不能有那么大的审批权。
你那制度不行,只靠“杀鸡吓猴”,动不动就杀人,这怎么能管理好一个国家呢?上次杀张德元时,我从电视上亲眼见到张德元脖子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正前面还有湿痕。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当年杀张志新时的割喉管。不管一个人犯了多大的罪,临杀之前总要让人家把话讲完。对待一级谋杀的死刑犯尚且应该如此,何况是共产党的干部。
杀完了胡长清,还有记者到他百岁老母那里去采访,谈感受,说是为了「深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这真是拿人民当杀鸡吓猴时的猴子了。而必需靠儿子被杀了的百岁老母来谈感受才能接受教育的人民,也和杀鸡吓猴时的猴子没什么两样。
退一万步讲,成克杰是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副委员长。在西方文明国家,所有的议员都有豁免权。因为法律是议员们表决制定的。在制定时总要在法律的边缘上游走,难免没有走出了圈的时候。即使他们的豁免有限,至少非一级谋杀的死刑是绝对可以豁免的。成克杰没有犯「一级谋杀」罪,又是副委员长,相当于文明国家的副议长。区区一个死刑是应当能够豁免的。可中国政府却只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自说自话。
很多人会以中国的国情特殊为理由,说不杀不足以阻止腐败。那么请问什么是中国的特殊国情?
一个不会建立健全周密的会计制度,只会用杀人来管理财政的国情,“不杀不足以平”的“民愤”与野蛮愚昧何异?当年杀张志新是何尝不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中共、中国政府以及全国人民如此大张旗鼓,兴高采烈地欢呼杀了自己副委员长。这党、这政府、这人民不是野蛮愚昧又是什么?
海外民运一再大叫人权、民主,可曾有过一个人在杀张德元、杀胡长清,以及现在杀成克杰时,进行过哪怕丝毫的人道主义呼吁?大言不惭的王丹又在哪里?这也是一条人命啊!
海外民运与中共、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野蛮愚昧没甚么两样!
中共的党旗和中国的国旗是用被杀贪官的血染成!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的特殊国情就是野蛮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