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BC中文網8日報道,賴昌星的代表律師拉森則對聯邦法院法官坎貝爾表示,加拿大移民官員在逮捕賴昌星夫婦時使用的逮捕令內容含糊不清,並沒有說明逮捕的原因。
拉森說,逮捕行動是非法的。而且由於該案件引起各方廣泛關注,使加拿大移民局受到很大壓力要儘快處理此案。這樣會使賴昌星夫婦的政治避難申請受到拒絕,因此面臨被遣返中國而受到處決的命運。
拉森要求聯邦法院推翻加拿大移民局繼續扣押賴昌星夫婦的決定,並就是否應扣押兩人展開聽證聆訊。拉森要求聯邦法院法官坎貝爾在下星期四(12月14日)開庭聽取有關的證供。
而溫哥華的移民及難民仲裁委員會將在12月21日繼續審理賴昌星夫婦政治避難申請。現年42歲的賴昌星是共產黨在中國執政以來暴露出來的最大走私案的頭號嫌疑人,一年多前持香港特區護照以遊客的身份進入加拿大。
據悉,因此案涉及的中共高官權位極高,以致以經濟利益爲交換條件捉賴昌星迴國封口以保一勞永逸。(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