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對劉賓雁的文章,要在政治上進行批駁就比較困難,因而轉向指責他「報道失實」,更容易混淆真僞,一時難以弄清事實真象,中央領導同志也難以爲劉仗義執言,不好同地方諸候辯別是非。比如,關於指責《人妖之間》一文中有很多與事實不符一事,經過中宣部派專人調查覈實,最後才肯定報道基本屬實,祗有一些具體細節有出入。儘管如此,當地領導人還是抓著不放。在一九八一年六月的一次中央會議上,遼寧省委書記對劉賓雁寫的《好人啊,你爲什麼這樣軟弱?》一文提出批評,說:「劉賓雁這篇文章裏很多不是事實!」黑龍江省委書記也說:「他的《人妖之間》也是一樣,有很多失實地方!」面對兩位「諸候」的譴責,這件「官司」一直打到黨中央總書記胡耀邦那裏。胡耀邦同志不能不有所表示,於是寫了一封比較長的信給中宣部的兩位副部長,並轉周揚和我,信中說:
「劉賓雁同志這篇文章,是遼寧郭峯同志在座談會上當 面交給我的。交的時候,他當著各省市書記的面聲言,劉在文章中所引舉的一些例子,很多不是事實,省委也不同意劉在文章中有關遼寧工作的一些評論。
黑龍江揚易辰同志接著說:劉的《人妖之間》一文許多地方也不是事實,黑龍江省委對這篇作品得獎感到很不理解。
由於他們的意見,我把劉今年一月發表的這篇文章看了一遍。
首先,我覺得這篇文章並不是文學作品,而是一篇抨擊一個省的黨內政治生活的特寫。一個作家可不可以、有沒有權揭露黨內黑暗呢?當然可以,當然有權。但寫出來送給誰,是送給有關黨委、或那個人還是逕直送給那個報刊公開發表,這就要從有沒有利於問題確實得到正確的解決來考慮。
一個報刊能不能逕直髮表抨擊性和揭露性的作品呢?也不是不可以,而是要考慮:爲了向黨向人民負責,需要加以覈實,需要向該地黨委和當事人加以覈實,使自己發表的東西真正經得起檢驗。
現在這兩方面的問題都沒有解決好。我們說,我們對撥亂反正是堅決不動搖的,誰也不能誇口說,撥亂反正能夠比黨中央更堅決。但撥亂反正不能亂撥一氣,而且不能稍有疏忽。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我們有些同志並沒有弄清楚,說得不客氣一點,有點過於自信。
賓雁同志歷史上遭受過不公正的打擊,許多同志對他很同情,這是對的。現在,我們也要儘量尊重他,愛護他,這也是對的。但有不少同志感到賓雁同志看待問題確有點情緒。我覺得這方面的意見我們也要聽一聽,並以同志式的態度,同劉交交心,請你們考慮。」
胡耀邦指示要「同劉交交心」,這個任務理所當然的落難我的頭上。我先把胡耀邦的信給劉賓雁,然後我們長談過一次。在政治覺悟和政治勇氣上,在採訪的深入和寫作的技巧上,我對賓雁是十分信任和欽佩的。我認爲有這樣一位傑出的作家作爲人民日報的記者,《人民日報》上能夠一再刊登他的作品,是《人民日報》在這一時期辦得比較受讀者歡迎的一個重要的有利條件。所以我同他談話,在政治上沒有什麼批評,只是在新聞真實性的問題上同他進行了討論。他一再強調,一九五一年,《中國青年報》剛創刊時他就是記者,他是以一個新聞記者的身份,不是以一個文學作家的身份到人民日報工作的,他寫的報告文學是嚴格遵守真實性的原則,對所採寫的素材都是經過反覆覈對的,寫好以後也是儘可能地找知情人覈實過的。他也向我吐露了他的苦衷:要認識和揭示事實的真象是十分艱難的,既有客觀的侷限,也有來自各方的阻力和干擾。他說,事情很複雜,要完全弄得一清二楚,要經過長時間的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有時是當事人也搞不清楚,或者也記不準確;有的事情可以同本人覈對,有些事就很難找本人覈對;即使找到了,他也可能會一口否認,或者故意以假亂真;有的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評價;就是同一個人對同一個事件的認識,隨著他的閱歷的增長和知識的提高,常常也有不同的分析和判斷。他說他也爲此很苦惱。但他是十分嚴格地要求自己的,對自己的寫作是完全負責任的。
他還很激動地向我說,他知道一些權威人物在千方百計地攻擊堅持改革開放的胡耀邦,他們把《人民日報》上出現的問題,把報社記者包括他在內的稿件上的問題,都掛在胡耀邦身上。他們攻擊胡耀邦是「自由化分子的保護傘」,所以他是十分小心謹慎,儘量避免讓人抓到什麼小辮子。我只是從新聞工作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