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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融机构五年被罪犯鲸吞一亿五
 
2000年12月5日发表
 
【人民报讯】武汉市检察机关一项调查结果表明,199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金融部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95件104人,犯罪总金额达2亿元。经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但仍有1.5亿元资金被犯罪分子转移、挥霍或经商、炒股损失掉。

据中新社5日报道,在当前日益猖獗的金融职务犯罪活动中,高文化层次的中层管理人员成为犯罪的“主力”。1996年以来查处的104名犯罪嫌疑人中,3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具有大专、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5%。

内部合伙、内外勾结等纠合型犯罪是主要犯罪方式。由于银行系统监管力度逐渐加大,犯罪分子单独依靠职务之便很难实施犯罪,便与内、外部人员串通一气作案,“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原工商银行二桥办事处信贷员曹汉莉先后与6名非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合伙犯罪,共同挪用公款900余万元。这一犯罪团伙中,有人专司吸引存款,有人专门负责借款人。曹某利用信贷员职务之便,将存款在银行内部划转,再由同伙提出,借给他人使用。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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